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2009-6-2 10:57:49 |
建设单位: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主要生产混凝土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公司座落在{gjj}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东二产业园(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1)。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基地目前已建成标准生产车间2座、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分别为6529.2m2、10321.4m2和5000m2,主要研制开发适应建筑工程机械市场需求的商品混凝土成套设备,其生产能力为年产拖泵72台、混凝土输送车100台,车泵3台,各类型搅拌站50台,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
主要环境保护范围和目标见下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该项目采用先进的喷砂工艺和喷烤漆工艺,遵循“三同时”的原则,配备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工程所排放的废气中粉尘排放量1.82t/a、烟尘排放量0.247t/a、二甲苯0.236t/a、非甲烷总烃0.193t/a;废水排放量较原有工程未有增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喷漆房送风系统和排放系统风机运行噪声,喷砂房喷砂罐排气噪声、吸砂风机噪声和除尘系统吸尘风机噪声等,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措施;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的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有所增加,但均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及进行综合利用,全厂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零。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4]1号)也提出:“加快建设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首要战略任务。” “重点发展钢材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烟草及食品、石油化工及医药等行业。”本扩建工程主要生产混凝土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对于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业,实现建设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的总体目标具有一定的贡献作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位于武汉市东南部,始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被国务院首批批准为{gjj}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0年7月,被科技部、外交部批准为APEC科技工业园区。东二产业园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中环线以北,高新二路以南,黄龙山路以东,光谷一路以西的区域。目前,园区内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园林绿化、路灯、天然气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园区内道路纵横交错,为园区内企业的建设投产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因此从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上考虑,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本扩建工程在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部建设,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项目建设所在地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且经济发展情况良好,配套设施齐全,有着便捷、畅通的交通运输条件,项目厂区总图布置符合“在满足生产条件下,做到经济、合理、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基建投资和运营成本,力求发挥投资的{zd0}效益”的原则,平面布置方案功能分区合理,工艺流程顺畅,能源介质及电力接入系统线路短捷、连接方便,总体布置合理紧凑,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与公司区域整体布局相符。
《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目标:到“十一五”末期,全市环境质量恶化和生态破坏趋势将得到控制,局部地区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重要水体水质逐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达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将全市划分为主城区、发展区和农业及生态保护区3个区域,分别实施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严格限制在湖边江边新建高污染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采取限期治理、转产、关停、搬迁等措施治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2)地表水环境:内汤逊湖CODCr、BOD5、总磷水质指标监测结果超标,表明该湖水质已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这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根据估算结果可知,本次扩建工程排放的PM10、TSP、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在其污染源下风向的预测{zd0}浓度分别为28.8μg/m3、0.93μg/m3、2.10μg/m3、2.55μg/m3,{zd0}占标率分别为PM106.4%、TSP0.10%、非甲烷总烃0.04%、二甲苯0.85%,均不超过10%,下风向预测{zd0}浓度出现距离为339m,414m处。由上述估算结果可知,本次项目各污染源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对各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影响亦较小。
根据模式计算结果可知,厂区原有机加工、焊接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在其下风向5000m的范围内{zd0}地面浓度仅为0.06mg/m3,{zd0}占标率仅为6.86%,出现距离为下风向60m处;装配车间焊接区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在其下风向5000m的范围内{zd0}地面浓度仅为0.02mg/m3,{zd0}占标率仅为1.73%,出现距离亦为下风向60m处。可知厂区无组织排放的烟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在下风向5000m范围内均未出现浓度超标点,本项目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由预测结果可知,由于本扩建工程运营后夜间(22:00~次日6:00)不工作,对厂界不产生噪声影响。昼间工作时对厂界各监测点噪声贡献值在28.45dB(A)~ 40.15dB(A)之间,厂界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标准要求;与现状值叠加后,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增加量很小,扩建工程投运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项目在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控制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计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