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 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政办发〔20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经贸委《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为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三项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下同)实施,迎接省政府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3号)、精神, 现就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提出以下意见: 一、督导内容 (一)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等。 (二)“三项工程”。包括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热水、热饭、取暖、改厕,简称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其中重点督查省、市拨付的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各项工程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情况。 (三)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主要是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管理、师资与设施配备、公共体育卫生服务、体育卫生制度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 二、督导方式 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采取全面督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对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特殊教育教学学校仪器配套工程实施的督导,依据《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相关指标体系要求,逐项全面核查。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的督导,按照市政府督导室《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日教督〔2001〕25号)》相关指标体系要求, 逐项全面核查。各项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统一汇总、公示和公布。 三、督导时间 2010年市对各区县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拟于2010年1月进行。各区县要提前搞好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督导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安排。
附件:2010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