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被女档主怀疑偷了两箱口香糖,被对方强行剪阴阳头、用牙签插手指头和剪烂衣服,强迫其跪在地上,胸前挂上一块“我是小偷”的牌子。这一恶劣行径日前发生在槎头东旺副食品批发市场。该女子后来被市场保安送至医院。广州白云警方昨天通报,档主张某芳和员工彭某源目前被刑拘。 文/记者文远竹 殴打邓某并限制自由 档口老板员工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龚宣、胡敏)广州白云警方昨天通报:1月18日,白云区增槎路某批发市场一档主张某芳(女,38岁)怀疑一名女子邓某偷窃店内物品,伙同员工彭某源(28岁,均为广东人)将该女子殴打致伤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至15时许,张某芳等人才将邓某带到该市场保安部。 白云警方于1月19日依法对伤害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张某芳、彭某源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人身侵害 广东力铨律师事务所王田律师分析认为,邓小姐是否存在偷盗行为,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认定,其他公民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更不得非法进行“刑讯逼供”。 档口女老板的行为已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人身侵害。 邓小姐: 身上青紫交加 心理创伤难愈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急救病房,邓小姐神情憔悴,一说起这事就不停哭泣,头部和脸上仍可见血迹,指甲里全是血丝,胳膊和背后青一块紫一块。主治医生说,邓小姐的伤都是皮外伤,并不算太严重,但情绪很差,“心理创伤更为严重”。 邓小姐说,她是湖南人,在广州做食品零售生意已有好几年。16日那天她与几个老乡在从化办事,根本不可能去东旺市场偷东西。邓小姐的老乡王女士证实了这一说法。 邓小姐说,当时她被绑在地上,那位女老板强行抢去了她刚买不久的手机、手上戴的金戒指和准备进货的两千多元现金。“说我的手机这么新,是不是也是偷的。我把购手机的xx给她,被她一把撕烂。她还要我打电话给我丈夫,要他拿10万元来赎我,不然不放我走。” 邓小姐遭暴打过程 18日上午11时,邓小姐到增槎路东旺副食品批发市场进货。被71-72档的女老板指责16日偷了店里的两箱口香糖。 在店员的帮助下,女老板用木棒往邓小姐身上猛打,并将邓小姐按在地上,用腿踢她。 女老板又掏出一根牙签,往邓小姐的手指甲里插去,还用螺丝刀钻邓小姐的头部和大腿。 邓小姐跪地求饶,解释自己没有偷东西。 女老板仍不肯罢休,用剪刀将邓小姐的外套和内衣剪成布条状,将其双手反绑,强迫她跪在店门口,胸前挂着“我是小偷”的牌子。 下午3时30分,市场保安将邓小姐解救出来,并报了警,警方送邓小姐到医院进行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