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心理咨询工作人员自身的身心健康,维护来访学生权益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身心健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特制定如下工作纪律: 一、不准离开专业的工作地点从事咨询;不接受来访者要求在其家庭、宾馆、酒楼、娱乐等其它场所进行咨询的邀请;同样不准邀请来访者去自己住所拜访。 二、除按规定收取的咨询费用外,不准收受当事人的礼物钱财。 三、除危机干预外,不接受预约时间以外的来访者,也不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预约当事人;咨询时间每次一般不超过1小时;如晚上咨询,晚九点前应该结束。 四、不主动找当事人咨询。除非知晓当事人有xx倾向等特别情况。 五、不能将自己的手机和家庭电话告知来访者;未经同意,亦不准将同工的手机和家庭电话告知来访者。 六、接受异性咨询时,咨询室要打开门窗,不准反扣;如进行必要的医学身体检查,必须征得当事人知情同意,并有另一名同事在场,或建议去医院做相应检查。 七、不准利用来访者协助自己做与心理xx无关的任何事务,或谋取个人的其它利益。 八、不准与来访者发生非咨询关系;不准与来访者有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九、对有暴力倾向或可能具有一定伤害性的变态行为者,咨询医生应该安排其他同事或当事人家属协同处理。对他人有犯罪或犯罪企图,或有自伤倾向的来访者,在保护其利益的前提下,要向有关部门通报。 十、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穿着打扮要符合礼仪和职业要求,不准穿低胸衣服和超短裙或不合适的短裤,拖鞋。 十一、咨询医生不准以任何理由赠送钱物给来访者。 十二、未经同事转介,不接受正在另一位同事处接受咨询的来访者;任何时候不准借贬低和讽刺同行。 十三、不准随意或夸大解释心理测量的结果,不准在任何非专业研究的场合公开议论咨询者的个人资料和隐私,未经技术处理和领导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涉及个案隐私的资料,如使用视听设备等进行记录时,需征得来访者书面同意。 十四、没有xx权者不准开精神科类xx给来访者;如有xx权者亦不能开超过规定计量的精神类xx给来访者,如有必要必须让监护人进行监控。 十五、本规定由学校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负责解释。 心理咨询员守则 一、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真诚、热情、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来访者。 三、按时值班,不迟到早退,认真做好记录。 四、保持咨询室安静,值班期间不相互交谈、说笑,或干其它与咨询无关的事情。 五、积极参加心理咨询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六、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咨询技巧。 七、遵循保密原则,不在咨询室之外谈论来访者的事情。 八、保持咨访关系的纯洁性,不在咨询室之外与来访者有其它过多的私人接触。 九、保持警惕,发现重大或可疑问题及时上报。 十、自觉维护心理咨询中心的名誉,不做出有损心理咨询中心的言行。
心理咨询来访者须知 一、如果您是{dy}次来访,请先仔细浏览本须知。 二、来访者有权选择咨询时间和咨询员。您可以根据咨询老师的特长和值班时间来安排您的来访时间,也可 三、为更好地为您咨询,本中心实行预约制度。如果您想咨询,请找接待室老师或同学说明,也可拨打预约电话。咨询老师将优先接待已经预约的来访者。如果您是按约前来,请直接 四、如果您觉得自己的问题非常紧急,请直接告知咨询老师。 五、每次咨询时间为50分钟,请您注意谈话时间。 六、不要期望一次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zh0}每次只谈一两个问题。 七、为了保证咨询效果,请您坚持数次,并坚持找同一个咨询老师。如果感觉到确实需要更换,{zh0}得到原咨询员的同意和转介。 八、选好咨询员后请坚持数次或给予反馈以保证咨询效果。 九、如果对某个咨询员不满意,可以向中心反映或要求更换咨询员。 十、可以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种讲座、报告以及团体心理训练等各项活动。 十一、、您在这里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将为您保密,请您不要有任何顾虑。 十二、本中心面向我校全体在校学生,面谈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如您对咨询老师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当面指出,也可以向中心投诉。 十四、本校全日制学生可以享受免费咨询。 十五、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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