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抄笔记,总想起丢失的一支钢笔,心里想着,哪天再回旧时那个小巷那个店,再买一支新的钢笔。
所以在这寂静的夜里,只留一盏小台灯读着书、抄着笔记的时候,轻易地,忽然想起些旧事,思绪亦飞得很远很远。
可是我自高中毕业,已再没回过那条小巷那条街。
高考完后,我把自己备考时期用了半年的钢笔送给雁。那支钢笔当初还是在一个雨天,冒着雨跑进店里买的,挑了很久,因为大雨久久不停。不断有人进来店门口避雨,埋怨着那南方总是迅雷不及掩耳倾盆而下的大雨,又伴着雨打店外帐篷声,喧嚣得很。然我却很欢悦。不仅因为我向来爱雨,且那时又挑到了一支合心水的钢笔。
那段镜头很是清晰,每每想起,都能听见那大雨拍打帐篷的急急的啪啦啪啦清脆的声音。
双手递给雁,看着他将钢笔插进白衬衣口袋里,只浅浅笑道,我也不过是想你在用这笔的时候,能偶尔地想起我。
仍不敢说“想”,只能说“想起”,十分的低。别人的心,别人的肺,实在要装太多太多的现世,自己只不过是半途中遇见的一道风景,看过了,留下点记忆已是很好。随岁月的挤压,终究还是敌不过渐渐淡忘,甚至遗忘。
还告诉他,这笔用的是白云墨水——那是自小跟着父亲一起用惯了的墨水,不过笔芯已经洗干净了,要想换其他牌子或颜色的墨水,或许倒也不妨。
一支钢笔只钟情一种墨水,我知道许多人用英雄牌墨水,笔送了人,还故作轻松,给了人选择;又其他颜色的话,想说,用蓝墨水我亦高兴,终究没有说。蓝墨水很少人用,可是我爱,要不是高考只准用黑色墨水,我大概是一直用蓝墨水的。
蓝墨水被岁月晕开来的痕迹,自觉始终是比黑色墨水晕出来的好看。而且,这自己钟情的蓝墨水,有一个很好听的英文翻译:blue ink.
蓝墨水还有一段小故事,是在初中时掀起的一阵风潮,一如当初折纸飞机满教室里飞,暗红色长舌帽圈子里几乎人人有,亦是自己掀起的风潮。以致到了如今,重见那些旧人,见到当中有戴暗红色帽子的,心里总有些许的尴尬,而那个人见了我,亦面上有别扭之意。
那是多青葱的豆蔻年华,愚人节写一张“我是笨蛋”的小纸条放在手里,假装拍前桌一哥们儿的背,说找他有事,把纸条贴到他背后,课间他出去,被人嘲笑得半死。然而他们都是妒忌的,妒忌那哥们只有他被那个放纸飞机、戴暗红色长舌帽子的让人近不得远不能的女子贴纸条。他们总往她笔袋里塞纸条,说这是多愁善感的妹妹,也有说不解人意的妹妹;或者时冷时热的妹妹。他们研究那张纸条,得出的结论是那字是用的蓝色墨水写的,教室里,渐渐悄悄在窗口多了好几瓶蓝色墨水,多了很多个爱用钢笔之人。有一个男生一次回头盯住她,盯久了,疑惑间互相盯,{zh1}男生撇下一句,blue ink.
他们都不知道,Blue ink只不过是年幼时看哥哥写钢笔字,随他惯用,正如白云墨水随父亲惯用,纸飞机系小姑姑阿May所教的快乐童事,而暗红色帽子,亦系哥哥所赠。都是旧物,皆惯得无意识,有感情。于他人而言,有何所依。
而若有人随我惯用我惯用之物,又该是另当一事。
多少年,与人通信,就算没有钢笔,没了蓝色墨水,仍是习惯用蓝色啫喱笔,上学做笔记,十有八九欢喜用蓝色墨,唯有那为数不多的正式考试,才临时匆匆跑去买黑色笔芯,考完了,等不及笔芯用完墨,要是换了蓝色笔芯后不见了,竟然不为可惜。
与许多人擦肩而过,忽然想起了这赠笔一事,心里恍惚。这么些年,其实我早也忘了那件事,可是这一瞬间想起,竟还是清晰得很。想都没想,便拿起手机编一条信息,道,想起曾送过给你一支笔,不知可能在什么时候弄丢了没。
我想到的结局,竟是人家将钢笔弄丢了。愣了一会儿,忍了忍,还是把编好的文字一一删除,或许,人家真的弄丢了,又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弄丢了,还一并忘了受赠一支旧笔的往事,自己提起,好歹自讨无趣。
自己钟情过的喜好,自己有过的感情,高得不可及,还是低到尘埃,终究只有自己能xx体会个中属于自己的欢喜与哀愁,我并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能一辈子钟爱一件事,就如我不能令一个人一辈子为着我的欢喜而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