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阿霞因月经不调服食避孕药,其已做节育手术的丈夫却怀疑妻子出了轨,阿霞一气之下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仍有和好可能,作出不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
2003年,阿霞与王先生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夫妻感情融洽。2012年间,早已做过节育手术的王先生却发现妻子竟然服食避孕药,于是怀疑阿霞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夫妻俩经常为此争吵不休。久而久之,阿霞心灰意冷,认为夫妻感情不再。2013年12月20日,阿霞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阿霞在法庭上诉称,她之所以服用避孕药xx是因为避孕药具有调经的作用,并拿出药品说明书和各种资料予以证实。然而其丈夫竟怀疑她有外遇,致使夫妻之间矛盾升级,终致感情xx破裂。
被告王先生听完妻子的诉说后,对妻子服用避孕药一事表示理解,并认为夫妻多年情分仍在,为了两个孩子能健康成长,坚决不同意与阿霞离婚。
广东省翁源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霞与王先生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只要两人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加强沟通,xx矛盾和误解,相信仍能够营造一个幸福之家。
据此,作出不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