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往往会因种种原因出现各种问题,使得工程承包单位蒙受不应有的损失。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1.因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合同签订后才发现合同中缺少一些必不可少的法律条款;合同虽已签字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使得因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或发生经济纠纷后承包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订合同有些条款因考虑不周,含糊不清,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的规定和要求相互矛盾或不相一致。
3.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各异,而合同中未能做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以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4.合同条款漏洞太多,对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充分估计,因而亦未能相应研究考虑一些补救的条款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
5.合同一方在合同实施中才发现合同的某些条款对自己极为不利,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或过于苛刻,使工程合同无法履行。
为了避免工程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上述一些问题,减少因工程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损失,承包单位应在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前对工程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查。承包单位在获得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后,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包括工程技术、财务、材料物质供应、机械设备等部门的业务人员共同研究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文本的各个条款。通过审查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1.将合同文本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分解开来,逐条研究各项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涉及到工程技术尤其是影响到切身利益的条款要逐字逐句进行推敲,并审查合同条款的表达是否清楚,如有含糊不清之处则要在标前会议上或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同时予以明确。
2.检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来对照该合同文本,审查是否缺少一些必要的合同条款。
3.审查合同的合法性。通过审查,可以分析评价每一个合同条文执行后的法律后果将会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为报价策略的制定提供基础资料,为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之处,即不同条款对同一具体问题的规定或要求不相一致;还可以发现对承包人不利或有害的条款,如单方不平等条款等;另外还能发现一些隐含着较大风险但含糊不清或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条款。所有这些,投标者均应向发包人提出,要求解释或澄清。
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或合同关系和合同文本复杂的工程,投标单位应将合同审查的结果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和合同专家进行审核,以避免或减少相应的风险,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
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一般通过编制合同审查表的方式进行,要达到合同审查的目的,审查表至少应具备以下功能:
1.有完整的审查项目和审查内容,通过审查表可以直接检查合同条文的完整性。
2.被审查合同在对应审查项目上的具体条款和具体内容。
3.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即合同中有什么样的问题和风险。
4.针对分析出来的问题提出建议或对策。
在上述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中,关键在于确定合同审查的内容。一般地,建设工程合同审查项目的确定,主要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所附工程合同的有关条款。但在确定审查项目过程中,应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性质、特点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以及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来实施具体地审查。审查中,要结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根据以往的经验确定审查重点。审查时,应侧重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严谨性,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之间是否表述一致,有无相互矛盾或故意作假的现象,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对合同的审查是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重要的基础工作,一定要过细。参加审查的人员必须具备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也必须是参加本工程合同项目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成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列在上述审查表中,并以简洁的形式和精练的语言表达出来,交给谈判小组,作为合同谈判的依据。
在合同谈判结束、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对合同作{zh1}一次审查,其重点是:
1.以前合同审查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或都已处理过;不利的、苛刻的、风险型条款,是否都作了修改。
2.新确定的经过修改或补充的合同条文还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和风险,与原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合同中是否存在新的漏洞和不确定因素。
3.对仍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是否都已分析出来,是否都已明了并已有充分的精神准备或相应的对策。
4.合同双方是否对合同条款的理解xx一致,发包人是否认可承包人对合同的分析和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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