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光明通用泊位工程输送带采购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2010-01-22 00:00:0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光明通用泊位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交通[2008]144号核准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bfb}。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输送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穿山半岛东北侧,穿山港区之公鹅咀作业区。
建设2万及5万吨级海轮码头各1个(码头结构按可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舶进
行设计,可同时靠泊2艘2万吨级散货船舶),码头长度440m(近期轨道长度
391m) ,码头年卸煤450万吨。
2.2 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备注
1 输送带 B=1600mm 15台
2 输送带 B=1800mm 2台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以后6个月内,所有输送带完成生产。在接到招标人通知
后10天内货到工地并配合工程进度进行现场服务。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输送带的完整设计、供货、指导安装、硫化接头及调试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输送带生产厂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输送带供货业绩(业绩要求:输送带带
宽不小于1600mm且钢丝带纵向拉伸强度不低于1000N/mm,每个合同输送带总长度不低于4000米)
备注:投标人资格后审须提供证明材料[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输送带供货合同原件(合同必须注明是码头工程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款“业绩要求”的所有数据,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投标).
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以后,将不接受任何证明材料。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
3.5 首次进场交易的投标人可以申办临时交易证,详细内容参见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在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注:原报名单位仍有效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其他资料发放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2月 11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
电话:010-58688281 13264169095
传真:010-58688281
邮箱:lifei2008haid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