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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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证 报 告 类 型√ |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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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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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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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
□查账征收 |
□核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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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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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 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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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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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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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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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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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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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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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
签名: 审核日期 |
广州市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 XX 月XX日至XXXX年 XX 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 页次 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 页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3)要特别重视对“长亏不倒”客户以及税负偏低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 ]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适用 |
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是否发现得到有效执行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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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高 |
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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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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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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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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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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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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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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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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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及劳务提供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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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采购、收发、保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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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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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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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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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提示:例如对《准则》规定的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程序等等的说明。]
[提示:对{dy}大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也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一)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核说明
对贵单位纳税年度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恰当 |
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是否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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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高 |
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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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方面防范现金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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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防范银行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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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进销存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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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开具和接受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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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记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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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类会计账户的管理,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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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认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其他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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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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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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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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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应注意上述评述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的相关性,如果评述委托人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高,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要特别重视对“长亏不倒” 委托人以及企业所得税税负偏低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
(3)如果委托人未建立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或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恰当,或对相应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而注册税务师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为“低”,必须另行说明原因。]
(二)注册税务师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情况说明
[提示:
1. 注册税务师必须全程参与监督盘点工作,并实时锁定监督盘点结果的账实差异,同时分析原因,不能以纳税人盘点好后的结果作抽查替代监督盘点工作。
2. 注册税务师一般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实物资产(如现金、存货等)进行监督盘点,如果改用进场检查日的监督盘点进行替代,应用永续盘存法追踪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记录是否正确;
3. 如果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结果账实不符,而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三)注册税务师对年末银行存款审验情况
委托人声明拥有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
银行对账单的年末余额 |
委托人已收到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
委托人已支付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
调整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
银行日记账年末余额 |
银行已收到而委托人未入账 |
银行已支付而委托人未入账 |
调整后银行日记账余额 |
调整后账实是否相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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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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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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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果年末银行存款审验的金额账实不符,而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四)简要陈述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的情况
(五)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项 目 |
行次 |
本年累计数 |
去年累计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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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成本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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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毛利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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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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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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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销售费用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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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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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管理费用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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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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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务费用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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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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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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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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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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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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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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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外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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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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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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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证结果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存在性和有效性,考虑了内部证据、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提示: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确认的结果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审核意见,发表鉴证结论]
[提示:无保留意见采用]:
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纳税情况。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1 |
利润总额* |
|
2 |
其中:营业收入 |
|
3 |
营业成本 |
|
4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
4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
|
6 |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
|
7 |
纳税调整后所得 |
|
8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9 |
应纳税所得额 |
|
10 |
适用税率 |
|
11 |
应纳所得税额 |
|
12 |
减:减免所得税额 |
|
13 |
减:抵免所得税额 |
|
14 |
应纳税额 |
|
15 |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
|
16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
|
17 |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
18 |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
|
19 |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
|
[提示:*第1栏 利润总额:事业单位填写“收支结余”,民间非营利组织填写“净资产变动额”;第2栏“营业收入”、第3栏“营业成本”应当分别填写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有关“收入、支出、费用”的总额。以下各表同理。]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说明详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提示:保留意见采用]
(一)除XX保留意见的事项外,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纳税情况。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1 |
利润总额* |
|
2 |
其中:营业收入: |
|
3 |
营业成本: |
|
4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
4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
|
6 |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
|
7 |
纳税调整后所得 |
|
8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9 |
应纳税所得额 |
|
10 |
适用税率: |
|
11 |
应纳所得税额 |
|
12 |
减:减免所得税额 |
|
13 |
减:抵免所得税额 |
|
14 |
应纳税额 |
|
15 |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
|
16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
|
17 |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
18 |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
|
19 |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
|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说明详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二)对保留意见审核事项的说明
[提示:
1. 阐明保留意见的审核事项因税收规定不够明确、产生歧义或证据不充分,不能确认该审核事项应纳所得税额的理据和原因。
2. 提出纳税调整的初步意见或解决方案,供税务机关参考。]
[提示:无法表明意见采用]
我们发现,下列事项可能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产生重大影响,因贵单位的特殊情况,我们对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无法表明意见。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详细说明该审核事项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并阐述对该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否定意见采用]
经审核,我们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持有重大异议,经反复磋商,在下列重大且原则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认为,贵单位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描述存在违反税收规定的情形,并阐述经与委托人就该事项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附件资料:详见以下目录清单
序号 |
附件资料名称 |
需附送 (有发生,请打“√”) |
不需附送(无发生,请打“×”) |
附件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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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
√ |
── |
2 |
(1)汇总纳税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明细表 |
|
|
3 |
(2)纳税调整项目审核确认明细表 |
√ |
── |
4 |
(3)分支机构转入可弥补亏损额明细表 |
|
|
5 |
(4)总分机构分摊税款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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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已(或未)经我们审查调整的贵单位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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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 |
── |
7 |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 |
|
|
8 |
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
|
|
9 |
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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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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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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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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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 |
── |
14 |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
√ |
── |
15 |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
√ |
── |
16 |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
√ |
── |
17 |
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
√ |
── |
18 |
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
√ |
── |
19 |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
√ |
── |
20 |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
√ |
── |
21 |
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
√ |
── |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业户增加以下22-24行内容] |
|||
22 |
附表十二: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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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附表十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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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附表十四: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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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已(或未)经我们审查的贵单位《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
|||
25 |
1.关联关系表 |
√ |
── |
26 |
2.关联交易汇总表 |
√ |
── |
27 |
3.购销表 |
√ |
── |
28 |
4.劳务表 |
√ |
── |
29 |
5.无形资产表 |
√ |
── |
30 |
6.固定资产表 |
√ |
── |
31 |
7.融通资金表 |
√ |
── |
32 |
8.对外投资情况表 |
√ |
── |
33 |
9.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
√ |
── |
附件四:贵单位编制的XXXX年度第四季度或十二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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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XXXX年度第四季度或十二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 |
── |
附件五:其它附表 |
|||
(一) 国、地税共用的其他附表 |
|||
35 |
1.增值税纳税情况审核表 |
|
|
36 |
2.增值税纳税情况审核附表(一般纳税人) |
|
|
3.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1-5) |
|||
37 |
3-1.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
|
|
38 |
3-2.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内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纳税调整情况表 |
|
|
39 |
3-3.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共配套设施预提费用计算表〔每个设施填1份〕 |
共 份 |
|
40 |
3-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成本计算表〔每个项目(期)填1份〕 |
共 份 |
|
41 |
3-5.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算表 |
|
|
4.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1-14) |
|||
42 |
4-1.农、林、牧、渔业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
|
|
43 |
4-2.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
|
|
44 |
4-3.xxxx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
|
|
45 |
4-4.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
|
|
46 |
4-5.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表 |
|
|
47 |
4-6.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
|
|
48 |
4-7.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 |
|
|
49 |
4-8.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
|
|
50 |
4-9.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 |
|
|
51 |
4-10.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
|
|
52 |
4-11.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情况表 |
|
|
53 |
4-12.购置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情况表 |
|
|
54 |
4-13.购置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 |
|
|
55 |
4-1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
|
|
56 |
4-15.CDM项目减免情况表 |
|
|
57 |
4-16.动漫企业获利年度及减免情况表 |
|
|
58 |
4-17.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
|
|
59 |
5.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事项说明 |
|
|
6.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 |
|
|
|
60 |
6-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 |
|
|
61 |
6-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 |
|
|
62 |
6-3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确认表 |
|
|
(二)国税附表[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业户适用] |
|||
63 |
1.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整表(即地税年报附表14) |
|
|
64 |
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纳税调整表(即地税年报附表13) |
|
|
65 |
3.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明细表(即地税年报附表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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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贵单位编制的XXXX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
66 |
资产负债表(资产与负债情况) |
|
|
67 |
利润表(收支与结余情况) |
|
|
68 |
现金流量表 |
|
|
69 |
会计报表附注 |
|
|
70 |
财务情况说明书 |
|
|
附件七: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
71 |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
── |
72 |
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 |
── |
经审核,贵单位XXXX年度需附送报表及其他附表共XXXX份,明细详见上表“需附送”栏打“√”;上表“不需附送”栏打“×”的报表或附表共XXXX份,为贵单位在XXXX年度没有发生申报内容的附表,因此不需填报。
[提示:
1.对附件二的填报要求,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1-11;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1-14,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必须是经审查调整后确认的数据,发表无法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是企业编制未经审查调整的数据]
2.上表“需附送”栏内己打“√”、且“不需附送”栏内己打“──”的,为必须填报的附件,其中没有发生申报内容的附表也应填“0”报送。)
3.对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及附表二成本明细表,必须根据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或准则,在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并填报,选择类型后如该附表没有发生申报内容的,也应填“0”报送,并在“需附送”栏内打“√”;另外两种不适用的类型在“不需附送”栏内打“×”。]
XXX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广东 中国注册税务师: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按照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内容列示)
1. 成立日期:
2. 注册地址:
3. 法定代表人:
4. 注册资本:XX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X元
出资者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者 |
国籍 |
应缴出资额 |
应缴出资比例 |
实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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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提示:本年度有发生增资、减资或撤资、扩股,变更出资者的,必须予以披露]
5. 企业类型:[提示:按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列出]
6. 经营范围:[提示:本年度的经营范围与上一纳税年度对比,如果有发生变化的,必须予以披露]
7. 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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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关 |
纳税人编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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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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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XXX ;纳税识别号:XXXX;纳税人编码:XXXX[提示:列出国税及地税管理机关,列至科或所、分局]
8.会计机构负责人:
9.联系电话:
10.是否设置分支机构:是/否;总分机构是否存在税率差:是/否
(1)境内分支机构清单
分支机构名称 |
主管税务机关 |
注册地址 |
设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跨地区(跨省、跨市、跨区(县)) |
分级情况(二级、三级、……) |
是否就地预缴所得税 |
适用所得税税率 |
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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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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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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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分支(营业)机构清单
分支(营业)机构名称 |
所在国家(地区)名称 |
注册地址 |
设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本年度营业利润(亏损)额 |
在所在国已缴所得税 |
所在国适用所得税税率 |
机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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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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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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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境内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名称 |
被投资企业经济性质 |
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 |
占被投资企业比例 |
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权益法) |
投资成本 |
本年度增(减)投资额 |
股权转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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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国家(地区)名称 |
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 |
占被投资企业比例 |
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权益法) |
投资成本 |
本年度增(减)投资额 |
股权转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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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基本的税收政策
[提示:主要披露其经营业务适用的税种(流转税、所得税)、税目、税率,以及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等]
(一)主要税(费)项目及税(费)率
税(费)项目 |
计税依据 |
税(费)率 |
增值税 |
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X%)计算销项税额 |
(X%) |
营业税 |
按营业额 |
(X%) |
消费税 |
按销售额 |
(X%) |
按销售数量(或按每吨或升XX元的定额税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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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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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围防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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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 |
(二)享受的各种主要的税收优惠
税种名称 |
优惠项目(减免事项名称) |
国家文件依据 |
具体优惠政策规定 |
税务机关批准文号(属备案的注明是否已办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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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主要的会计政策[提示:主要列示对所得税产生影响的会计政策,以下为参考文本,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会计政策做相应的修改]
1.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配套的《 会计核算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 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2.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外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提示:如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 会计制度》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表述]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dy}百一十九、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核算
6. 短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二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7. 坏账核算方法/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8. 存货核算方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存货以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价/零售价格法,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单位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定期盘存制。[提示: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宜采用定期盘存制,如果纳税人采用定期盘存制的,注册税务师需对存货盘存制度对成本列支的影响重点关注,并决定是否应该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4)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领用时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5)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按类别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核算
[提示:企业如果年度中间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应考虑是否进行调整,对于年初确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与上年不一致的,应考虑其对成本的影响情况及是否已报备给主管税务机关。]
9.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资产减值》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0.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工作量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X%)确定折旧率/《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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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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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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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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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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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示: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包括缩短折旧年限)的,应说明其采用加速折旧的依据,即属于《条例》的什么情形。]
(3)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1. 生物资产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核算。
12. 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1)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期的损益/《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的规定核算和摊销。 [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14.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dy}百零四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5. 债务重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核算。
16. 非货币xx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dy}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7. 收入确认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四条至九十八条的规定核算。[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8.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dy}百零七条的规定核算。
19.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提示: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注释说明
(一)利润总额的审核[提示:对于本审核说明四(一)下列1.至11.项目,要披露具体事实、调整依据、计算过程,对于汇总纳税企业需逐户列出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详见本鉴证附件一 (1)]
贵单位经审计[提示:如有,列示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报告编号]/未经审计的会计利润总额XXXXXX元。我们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审核确认的会计利润总额 XXXXXX元,审核调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XXXXXX元,具体调整项目和金额如下表所列:
申报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账载金额 |
审核确认数 |
调整数 |
附注索引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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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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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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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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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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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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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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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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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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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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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产减值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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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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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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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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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营业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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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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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未发生调整,则披露“暂未发现贵单位会计利润存在需要调整的事项”;纳税人如果执行非企业类会计制度的,应当采用相应的会计收支报表格式,参照上表的“列”名称进行披露。]
1.营业收入的审核
1.1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
(1)主营业务收入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账面确认主营业务收入XXXXXX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XXXXXX元,占销售收入的XX%。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收入XXXXXX元。其中:临时外出经营(跨省、跨市)业务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XXXXXX元。【提示:临时外出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汇总纳税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取得的收入】
(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收入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如果有跨年度的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注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方法]
1.2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其他业务收入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过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2.营业成本的审核
2.1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
(1)主营业务成本
贵单位账面确认主营业务成本XXXXXX元,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成本XXXXXX元。
(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成本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商品成本/提供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建造合同成本/在建工程试运行成本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2.2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其他业务支出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核[提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审核确认口径计算填写,要求按不同税率/单位税额分开填列,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要将预征税款、清算税款分开填列]
税种 |
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
企业账载营业税金及附加 |
审核确认营业税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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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载金额 |
审核确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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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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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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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维护建设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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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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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方教育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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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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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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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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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调整说明:
注:营业税的审核[提示:按税收口径计算填写,若计税依据与会计账载营业收入有差异的,必须增加文字说明]
子目 |
计税依据 |
税率 |
本年应交数 |
本年减免数 |
本年已交数 |
年末欠交数 |
交通运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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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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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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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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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若税务师出具鉴证报告日之前营业税年末欠交数已全部缴交或部分缴交的,则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营业税年末欠交数XXXX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缴交XXXXXX元,……。
3.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说明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本纳税年度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和当期免抵税额,其中:营业税XXXXXX元、消费税XXXXXX元、增值税XXXXXX元、当期免抵税额XXXXXX元。贵单位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如下:
项 目 |
自报数 |
调整数 |
确认数 |
本年应税收入(含查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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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适用税率 %的计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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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税率 %的计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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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率 %( %)的计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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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免税货物及劳务或服务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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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出口免税货物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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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销项税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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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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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留抵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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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进项税额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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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应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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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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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已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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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未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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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留抵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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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调整说明:
[提示: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以国税部门审核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免抵税额”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费)依据,分别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人、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要给予充分关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应缴增值税税款的审核,应同时附送《增值税纳税情况审核表》、《增值税纳税情况审核附表(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项 目 |
自报数 |
调整数 |
确认数 |
本年应税收入(含查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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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简易征收率 %的计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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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免税货物及劳务或服务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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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出口免税货物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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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应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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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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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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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已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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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当年应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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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缴被有关部门查补以前年度应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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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末未交增值税 |
|
|
|
审核调整说明:
3.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营业)收入、流转税视同销售收入按规定应补缴(退)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根据税收法规规定应补计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4.销售费用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销售费用XXXXXX元。
5.管理费用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管理费用XXXXXX元。其中:房产税XXXXXX元,土地使用税XXXXXX元,堤围防护费XXXXXX元、车船税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营业)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按规定应补缴(退)的堤围防护费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堤围防护费、车船税等的审核
税种 |
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
企业账载税额 |
审核确认税额(本年应交数) |
本年已交数 |
年末欠交数 |
|
账载(申报)金额 |
审核确认金额 |
||||||
1、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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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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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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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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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堤围防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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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化事业建设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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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价格调节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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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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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调整说明:
[提示:若税务师出具鉴证报告日之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堤围防护费/车船税/……年末欠交数已全部缴交或部分缴交的,则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堤围防护费/车船税/……年末欠交数XXXX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缴交XXXXXX元,……。
6.财务费用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财务费用XXXXXX元。
[提示:注意审核利息资本化与财务费用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尤其是未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建筑企业、大型机器制造企业、造船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税收的差异。]
7. 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资产减值损失XXXXXX元。
8.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XXXXXX元。
9.投资收益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投资持有收益XXXXXX元。
10.营业外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营业外收入XXXXXX元。
11.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营业外支出XXXXXX元。
(二)纳税调整后所得额的审核
贵单位账面利润总额为XXXXXX元,经上述审核确认利润总额为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的标准审核,核实本纳税年度纳税调整增加额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额XXXXXX元,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XXXXXX元,纳税调整后所得额XXXXXX元。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1. 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的审核(详见本鉴证附件一(2)纳税调整项目审核确认明细表)
1.1 收入类调整项目的审核
(1)视同销售收入的审核(区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要求披露视同销售列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及金额,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同时应披露视同销售采用的方法:如同类交易价格、成本加成等。或将资产移送他人/转移至境外情形,也应披露视同销售采用的方法:如同类对外销售价格、购入时的价格等]
(2)接受捐赠收入的审核(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的企业列示)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接受捐赠纳入资本公积核算应进行调整的收入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销售折扣和折让账载金额 XXXXXX元,按照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本年度发生额、可抵减销售收入或税前扣除的金额、纳税调整金额。]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销售收入账载金额XXXXXX元,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收入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账载金额XXXXXX元,上述业务收入账载金额合计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收入的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的审核(执行新会计会计准则的企业列示)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在权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额,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应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原始成本确认投资成本,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的审核
贵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共XX家,本纳税年度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损失金额XXXXXX元,本纳税年度实际收到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额合计XXXXXX元。
本纳税年度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有XX家,决定分回投资收益额合计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的股息红利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本纳税年度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情况 |
按权益法核算的本纳税年度投资收益/损失账载金额 |
||
是否作出利润分配决定 |
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 |
决定分回投资收益额 |
||
1. |
是/否 |
|
|
|
2. |
是/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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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 |
|
|
|
…… |
是/否 |
|
|
|
合计 |
—— |
—— |
|
|
[提示:表中“被投资企业名称”要求按照本审核说明一、1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一一披露]
(7)特殊重组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的重组业务,符合规定的条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按会计规定确认收入的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确认的收入金额 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要求同时关注和披露本审核说明四(二)1.3(2) “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核”及本审核说明五(三) “重大经营事项”]
(8)一般重组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的重组业务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按会计规定确认收入的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确认的收入金额 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要求同时关注和披露本审核说明五(三) “重大经营事项”]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的审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列示)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XXXXXX元,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反映的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账载金额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应确认收入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1)境外应税所得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取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XXXXXX元。其中:来自XXXX国(地区)境外的收入总额XXXXXX元(包括生产经营所得XXXXXX元和其他所得XXXXXX元),扣除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境外发生的成本费用XXXXXX元,弥补该国(地区)以前年度亏损XXXXXX元,免税所得XXXXXX元,计算来自XXXX国(地区)境外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提示:如果贵单位有来自于多国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应分别不同的国家(地区)一一披露] ……。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境外投资除合并、撤消、依法清算外形成的损失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3)不征税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共取得不征税收入XXXXXX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XXXXXX元,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XXXXXX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XXXXXX元,政府性基金收入XXXXXX元,其他收入XXXXXX元(其中: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XXXXXX元,动漫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贵单位取得上述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本纳税年度将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XXXXXX元,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XXXXXX元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企业取得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XXXXXX元,符合税收规定已作不征税收入处理的XXXXXX元,以前年度取得已申报不征税收入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超过规定期限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重新计入本纳税年度收入总额的部分XXXXXX元[提示:根据企业取得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所得税处理规定,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4)免税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共取得符合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XXXXXX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XXXXXX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XXXXXX元(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XXXXXX元,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XXXXXX元(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XXXXXX元(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其中:XX项目取得的免税收入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提示;其他收入应根据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分别列出具体项目及金额,如: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动漫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取得2009-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因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处填列减半计算的金额)等;对享受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优惠政策汇缴需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的项目,要求说明免税收入项目和金额,具体核算情况详见《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8)]。
(15)减计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XXXX年XX月XX日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本纳税年度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对该类收入应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减计收入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6)。其他减计收入XXXXXX元(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计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金融机构取得符合条件的农户************的利息收入XXXXXX元 、减计收入XXXXXX元;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XXXXXX元 、减计收入XXXXXX元;……)[提示: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农户************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按90%比例减计收入。此处按项目披露收入总额、可减计的收入金额]。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6)减、免税项目所得的审核(如果有此项目的发生,必须填写本审核说明四(二)1.2(20)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项目单独计算所得的审核)
贵单位自报本年度符合税收规定的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额XXXXXX元[提示:按年报附表五第14行口径审核],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 经审核确认纳税调整减少为XXXXXX元。包括:
= 1 \* GB3 ①免税所得XXXXXX元,其中:种植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所得额XXXXXX元,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所得额XXXXXX元,从事中药材的种植所得额XXXXXX元,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额XXXXXX元,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额XXXXXX元,从事林产品的采集所得额XXXXXX元,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额XXXXXX元,从事远洋捕捞所得额XXXXXX元,从事其他项目(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免税所得税收优惠政策)所得额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农、林、牧、渔业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2)。
= 2 \* GB3 ②减税所得XXXXXX元,其中: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所得额XXXXXX元,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额XXXXXX元,从事其他项目(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减税所得税收优惠政策)所得额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农、林、牧、渔业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
= 3 \* GB3 ③取得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XXXXXX元,(不包括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该项目的所得),具体核算情况详见《xxxx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3)。
[提示:要求披露企业从该项目取得的{dy}笔生产经营收入的日期,以及是否于取得{dy}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4 \* GB3 ④取得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所得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4)。
= 5 \* GB3 ⑤取得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XXXXXX元,其中:技术转让收入XXXXXX元,技术转让成本XXXXXX元,相关税费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技术转让项目情况及核算说明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5)。
= 6 \* GB3 ⑥取得从事其他项目(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所得XXXXXX元。其中:企业实施CDM项目所得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CDM项目减免情况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5〕;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7〕
[提示:可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应相应增加减免税项目的审核内容,项目所得是否单独核算,逐项确定项目所得额,参照前款所列表格列示核算过程。]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
贵单位属于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已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于本年有满2年的投资额的,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于本年满2年的投资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可在满2年当年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其中本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
[提示:以前年度有经备案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于XXXX年满2年的投资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可在满2年的XXXX年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其中:XXXX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XXXX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
(18)其他的审核
[提示:存在其他调整事项,包括因会计与税收有差异需要纳税调整的其他收入类项目,参考上述格式进行披露;对本审核说明四(二)1.1(18)其他的审核,要求分事项披露具体事实、涉及的收入项目、调整依据、计算过程]
[提示:本纳税年度有发生债务重组所得的,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债务重组所得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上述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5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税收金额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企业以前年度有发生债务重组所得或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有发生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和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收入的,按税收规定已作递延所得确认,在原规定的递延期间的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XXXX年度取得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所得XXXXXX元,在XX年内[提示: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XXXX年度计入XXXXXX元,……,截止本年末共计入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企业当年度有取得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完成搬迁的,要求审核有无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无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无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增加以下披露: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并按规定予以披露相关调整事项。]
贵单位截止本纳税年度累计取得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XXXXXX元,其中:XXXX年度取得XXXXXX元,……,本纳税年度取得XXXXXX元,按税收规定,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本纳税年度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累计取得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XXXXXX元,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XXXXXX元,技术改造支出XXXXXX元,职工安置支出XXXXXX元后的余额XXXXXX元,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本纳税年度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2 扣除类调整项目的审核
(1)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业务,已根据税收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该视同销售业务涉及的存货、财产、劳务的成本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上述视同销售业务包括将资产用于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的移送他人或转移至境外的业务]
(2)工资薪金支出的审核
[提示:本项披露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及实施的职工股权激励,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审核。
[提示:实行工资据实扣除的企业适用]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应付工资期末余额XXXXXX元,期初余额XXXXXX元,全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XXXXXX元,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已发放工资薪金XXXXXX元(其中:动用1999年及其以后年度已作纳税调增处理的工资储备部分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XXXXXX工资办法的企业适用]贵单位经XXXX部门批准实行XXXXXX工资办法,本年度经审核批准限定的工资薪金XXX元,应付工资期末余额XXXXXX元,期初余额XXXXXX元,全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XXXXXX元,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已发放工资薪金XXXXXX元(其中:动用1999年及其以后年度已作纳税调增处理的工资储备部分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本年度工资储备结余XXXXXX元。
工资薪金支出情况表
序号 |
类别 |
年初人数 |
年末人数 |
平均从业人数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纳税调整额(调减用负数反映) |
是否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
1 |
2 |
3=(1+2)/2 |
4 |
5 |
6 |
7 |
8 |
||
1 |
企业员工 |
|
|
|
|
|
|
是/否 |
|
2 |
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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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是/否 |
|
3 |
股权激励计划 |
—— |
—— |
—— |
|
|
|
是/否 |
|
4 |
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 |
|
|
|
|
|
|
是/否 |
|
5 |
劳务公司派遣到外单位工作人员 |
|
|
|
|
|
|
是/否 |
|
6 |
本年度工资薪金支出 |
—— |
—— |
—— |
|
|
|
—— |
|
[提示:
①上表第1行“企业员工”指除表中第2、4、5行所称类别以外的其他企业员工。
②上表第1、2行第5列填列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实际发放并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工资薪金;
③上表第3行填列本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④上表第4行由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填列本年度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⑤上表第5行只限劳务公司填列,填写由劳务公司本年度派遣到外单位工作人员情况;
⑥上表第6行反映纳税人应填入附表三第22行的数据,除第6列外,第4列、第5列并不一定等于同列1-5行的合计数,其中:
A、第6行第6列=附表三第22行第3列,第6行第6列=第1至5行第6列的合计
B、第6行第5列=附表三第22行第2列,反映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依据的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基数。对于用工单位,除以下特殊情况外,其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指支付给劳务公司并由劳务公司实际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在此列反映;对于劳务公司,除以下特殊情况外,其实际支付给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在此列反映。
特殊情况是指:对于用工单位,如果双方约定派遣人员的福利费由用工单位承担,且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有实际发生福利费开支的。对于劳务公司,如果双方约定福利费由劳务公司承担,且派遣人员在劳务公司有实际发生福利费开支的。
C、第6行第4列=第6行第6列+第6行第5列]
[提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当年度股权激励情况表
序号 |
当年度会计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费用 |
按规定计算该股权激励计划确定作为当年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 |
||||
当年度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额 |
当年度实际行权日 |
当年度实际行权股票的收盘价格 |
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 |
实际行权股票数量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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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
|
|
|
|
|
合计 |
|
|
|
|
|
|
贵单位在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给员工并已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工资、薪金收入(指未扣除“三费一金”和法定费用标准的金额)总额为XXXXXX元,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工资薪金所得项目)XXXXXX元。
[提示:要求披露员工的工资薪金是否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发放,工资薪金总额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职工福利费XXXXXX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额XXXXXX元(不包括在职工福利费中支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XXXXXX元、补充养老保险费XXXXXX元、补充医疗保险费XXXXXX元),其中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XXXXXX元,冲减2007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后,本年度可计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贵单位2007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XXXXXX元,本年度改变用途支出XXXXXX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冲减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XXXXXX元,留待以后年度使用的余额XXXXXX元。[提示:2007年期末“2007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的企业适用]
[提示:职工福利费余额要区分会计口径和税收口径结余,这里指税收口径;要求披露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已单独设账准确核算,附送《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整审核表》,并具体说明纳税调整的事实、计算过程和金额。]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XXXXXX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XXXXXX元,其中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XXXXXX元,冲减2007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后,本年度可计算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本年度职工教育经费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元,本年扣除以前年度结转额XXXXXX元。
贵单位2007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XXXXXX元,冲减本年度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XXXXXX元,留在以后年度使用的余额XXXXXX元。[提示:2007年期末“2007年及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存在余额的企业适用,职工教育经费余额要区分会计口径和税收口径结余,这里指税收口径。]
(5)工会经费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会经费XXXXXX元,按照有关规定拨缴并索取专用凭证的工会经费XXXXXX元,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XXXXXX元,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6)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XXXXXX元,按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限额为XXXXXX元;本纳税年度销售(营业)收入XXXXXX元(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度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收入XXXXXX元,减除本年度已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中在以前年度已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基数的收入XXXXXX元),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和股权转让收入XXXXXX元;按税收规定的比例计算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XXXXXX元,取其低者为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审核
[提示: 一般企业适用]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税前实际列支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其中: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XXXXXX元(销售(营业)收入XXXXXX元×税收规定的扣除率XX%),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XXX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XXXXXX元,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XXXXXX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XXX元。
[提示: 按照分摊协议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从关联方归集到本企业的适用]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其中: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XXXXXX元),从关联方XXXXXX(公司)将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中的XXXXXX元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本单位,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XXXXXX元(销售(营业)收入XXXXXX元×税收规定的扣除率XX%),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XXX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XXXXXX元,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XXXXXX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XXX元。
[提示: 按照分摊协议将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归集至关联方的适用]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其中: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XXXXXX元,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XXXXXX元(销售(营业)收入XXXXXX元×税收规定的扣除率XX%),本纳税年度按照分摊协议将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中的XXXXXX元归集至关联方XXXXXX(公司)扣除。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XXXXXX元,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XXX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XXXXXX元,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XXXXXX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XXXXXX元。
(8)捐赠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税前实际列支发生捐赠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依据税收规定属于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XXXXXX元,属于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XXXXXX元(本纳税年度经审核确认的年度会计利润总额XXXXXX元×税收规定的扣除率XX%),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税收金额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9)利息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向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借款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计算的税前扣除利息支出税收金额XXXXXX元,其中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符合税收规定债权性投资和和权益性投资比例的,再根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xx利率计算的税前扣除利息支出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有发生向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借款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当年度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借款)情况表
xx人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利息支出 (账载金额) |
利息支出 (税前扣除金额)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
自然人 |
|
|
|
|
|
|
|
…… |
|
|
|
|
|
|
|
非金融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提示:对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应披露具体事实、计算过程和金额,如向非金融企业/自然人支付超过规定利率水平调整的利息、关联企业借款调整的利息、支付给自然人的是否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等。对于应当资本化调整的利息,包括房地产完工前应计入未完工开发产品项目(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计税成本调整的利息支出)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2(21)“其他的审核”反映]
(10)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税前实际列支发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的缴付标准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不包括纳税人根据经济合同支付的违约金、银行罚息和诉讼费),上述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2)税收滞纳金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税收滞纳金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其中:增值税滞纳金XXXXX元、营业税滞纳金XXXXX元,[提示: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列举主要的支出项目],上述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3)赞助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赞助支出的账载金额XXXXXX元,上述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支出的账载金额XXXXXX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提示:实际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社保费不计算在内]),依照税收规定可在本纳税年度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税收金额XXXXXX元[提示:应由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不得计算在内],经审核纳税调整增加 XXXXXX元。贵单位会计核算中未列入当期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费XXXXXX元(在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部分)[提示:应与本审核说明四(二)1.2(3)“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审核”中反映的金额一致],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出的账载金额XXXXXX元,本年度实际缴付金额XXXXXX元,依照税收规定可在本纳税年度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税收金额XXXXXX元,经审核纳税调整增加 XXXXXX元。贵单位会计核算中未列入当期费用的补充养老保险费XXXXXX元、补充医疗保险费XXXXXX元(在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部分)[提示:应与1.2(3)“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审核”中反映的金额一致],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采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会计准则规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分期摊销冲减财务费用的账载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7)与收入无关的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共发生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账载金额XXXXXX元,其中:企业投资者个人消费支出XXXXXX元[提示:应列举与收入无关的支出的主要项目及其金额],上述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的审核(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有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必须填写本审核说明四(二)“1.3(2)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核”/“1.3(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审核”/“1.3(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的审核”/ “1.3(5)无形资产摊销的审核”/“1.2(21)其他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账载金额XXXXXX元,上述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9)加计扣除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加计扣除额合计为XXXXXX元,其中:
= 1 \* GB3 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XXXXXX元,按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应加计扣除的金额XXXXXX元,详见《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 2 \* GB3 ②贵单位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应加计扣除的金额XXXXXX元(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金额×{bfb});
= 3 \* GB3 ③贵单位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XXXXXX元(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工资优惠政策),按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应加计扣除的金额XXXXXX元;[提示:暂无相关政策]
= 4 \* GB3 ④其他(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费用XXXXXX元,按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应加计扣除的金额XXXXXX元。[提示:暂无相关政策]
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20)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项目单独计算所得的审核
贵单位上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项目,已按规定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提示:要求披露单独计算所得的方法、期间费用分摊的方法]
贵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XXX项目,自报减免所得额XXXXXX元(减、免税项目所得)/减免所得税额XXXXXX元(减免税项目),未按规定单独计算所得,根据税收规定,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应纳所得税额XXXXXX元。
贵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XXX项目,自报减免所得额XXXXXX元(减、免税项目所得)/减免所得税额XXXXXX元(减免税项目),未按规定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根据税收规定,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减、免税项目所得)/应纳所得税额XXXXXX元(减免税项目)。[提示:对技术转让所得项目,其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因在计算减免所得额未予以扣除,必须在此处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中介机构应予以关注]
(21)其他的审核
[提示:其中:有发生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审核的,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①××准备金支出审核[提示:“××准备”按扣除规定所列风险准备金支出名称列示,如金融企业涉农xxxx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中小企业xx损失准备金等。同一年度发生多项可扣除的准备金的,分别按①……②……披露。]
贵单位可按×××税收规定[提示:列示可以扣除的文件依据、标题、文号]扣除的××准备金,在本纳税年度依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价值恢复、资产转让、已缴准备金清算、收回等原因转回的准备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准备金会计处理增提/减提XXXXXX元,按税收规定税前增提/减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贵单位上年度末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余额XXXXXX元。本年年度发生可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相应损失应冲减上年末已扣除的××风险准备金XXXXXX元。本年度发生不足冲减上年末已提风险准备金可向税务机关申报据实扣除的××风险损失XXXXXX元。本年度末按企业所得税规定已提××风险准备金余额XXXXXX元。
②××准备金支出审核
……
[提示:存在其他调整事项,包括因会计与税收有差异需要纳税调整的其他扣除类项目,如借款费用应当作资本性支出处理,发生的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存货成本计入利润总额,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应结转的存货成本,特殊重组的相关扣除项目调整等。参考上述格式进行披露;对本审核说明四(二)1.2(21)其他的审核,要求分事项披露具体事实、涉及的扣除项目、调整依据、计算过程。]
1.3 资产类调整项目的审核
(1)财产损失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照税收规定可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税收金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 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2)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XXXXXX元,其中,计入期间费用XXXXXX元,计入成本项目XXXXXX元,计入其他项目XXXXXX元。[提示:如果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符合税收规定,应说明与税收的差异],依照税收规定可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摊销)的,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提示:企业本年度有对新取得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取得固定资产XXXXXX元,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加速折旧,纳税人已/未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提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有用于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企业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且在本纳税年度仍可按照会计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XXXXXX元,本纳税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计算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对于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的,应在此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包括减值准备的提取。对于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同时披露其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对于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的而造成多扣除折旧的,也应提出审核意见,其他资产的摊销,同理。)]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XXXXXX元,其中,计入期间费用XXXXXX元,计入成本项目XXXXXX元,计入其他项目XXXXXX元。贵单位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符合税收规定[提示:应说明与税收的差异],依照税收规定可税前扣除折旧额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有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企业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且在本纳税年度仍可按照会计规定计提折旧的生产性生物资产XXXXXX元,本纳税年度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计算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为XXXXXX元,依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摊销额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以前年度发生开办费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XXXX年度发生的开办费XXXXXX元(会计账载金额),依据税收规定允许列支的开办费XXXXXX元(税收口径金额),摊销年限XX年,已在以前纳税年度摊销XXXXXX元,本纳税年度摊销XXXXXX元,尚余XXXXXX元留待以后纳税年度摊销。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当年度发生开办费,如果选择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的,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本年度发生的开办费XXXXXX元(会计账载金额),依据税收规定允许列支的开办费XXXXXX元(税收口径金额),摊销年限XX年,本纳税年度摊销XXXXXX元,尚余XXXXXX元留待以后纳税年度摊销。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有用于支出所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企业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且在本纳税年度仍可按照会计规定计算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XXXXXX元,本纳税年度摊销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计算的摊销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5)无形资产摊销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计税原值XXXXXX元(其中土地使用权XXXXXX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XXXXXX元,单独入账的计算机软件XXXXXX元,其他无形资产XXXXXX元),当年共摊销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摊销)的,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0)。
[提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如果有用于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必须增加以下披露]
其中:企业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且在本纳税年度仍可按照会计规定计算摊销的无形资产XXXXXX元,本纳税年度摊销XXXXXX元,根据税收规定,计算的摊销不得税前扣除,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对于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的,应在此说明不一致的原因(依据《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包括减值准备的提取。对于计算机软件缩短摊销年限的,应注明其实际摊销年限及是否已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的审核
①股权投资转让、处置所得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股权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损失)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计算的股权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损失)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②债权投资转让、处置所得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发生债权投资转让、处置收益(损失)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债权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损失)XXXXXX元,其中:债权投资转让、处置所得XXXXXX元,债权投资转让、处置损失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 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7)油气勘探投资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油气勘探投资折耗额为XXXXXX元,依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耗额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8)油气开发投资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油气开发投资折耗额为XXXXXX元,依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耗额为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9)其他的审核
[提示:存在其他调整事项,参考上述格式进行披露;对本审核说明四(二)1.3(9)其他的审核,要求披露具体事实、调整依据、计算过程。]
1.4 准备金调整项目的审核
[提示:本项披露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实施条例五十五条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审核情况。]
(1)坏(呆)账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坏(呆)账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以前年度已核销坏帐损失本年度收回的金额XXXXXX元,因发生坏账通过坏(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的坏账损失发生金额XXXXXX元,本年度增提/减提准备金XXXXXX元,坏(呆)账准备金期末账载金额XXXXXX元。
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增提/减提坏(呆)准备金XXXXXX元及本期收回的以前年度已在税前扣除的坏帐损失XXXXXX元,应作纳税调整处理,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坏账通过坏(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的应收或预付款项坏账损失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照税收规定应以专项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账载金额XXXXXX元,按照税收规定先冲减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规定计提的坏(呆)账准备金截至本纳税年度的期初余额的部分XXXXXX元、直接从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部分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规定计提的坏(呆)账准备金截至本纳税年度的期末余额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该余额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提示:如果纳税人存在本纳税年度向税务机关申报后追补确认以前年度实际发生通过坏(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的坏账损失,应按追补确认年度金额调整下表1-4列金额]
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规定计提的坏(呆)账准备金余额变动情况表
坏(呆)账准备金2008年期初余额 |
冲减历年因发生坏账通过坏(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按照税收规定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坏账损失发生金额 |
坏(呆)账准备金XXXX年【本纳税年度】期初余额 |
本纳税年度通过坏(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的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坏账损失发生金额 |
坏(呆)账准备金XXXX年【本纳税年度】期末余额 |
|||
2008年 |
2009年 |
…… |
XXXX年 【上年度】 |
||||
1 |
2 |
3 |
… |
4 |
5=1-2-3-…-4 |
6 |
7=5-6 |
|
|
|
|
|
|
|
|
【提示:上表中,如果第5列<第6列,则第7列不需要填列】
(2)存货跌价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存货跌价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价值恢复、资产转让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存货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3)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审核(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审核(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减值额扣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上升的变动增值额后,计入当期损益的数额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审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专用)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等核算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短期投资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7)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8)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固定资产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 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9)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0)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无形资产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2)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商誉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商誉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计入当期损益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3)xx损失准备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xx损失准备(不含可税前扣除xx损失准备)[提示:对可税前扣除xx损失准备的审核,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2(21)“其他的审核”披露]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价值恢复、资产转让等原因转回的准备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xx损失准备金税前增提/减提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4)矿区权益减值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核算的矿区权益减值准备期初账载金额XXXXXX元,因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数XXXXXX元,因矿区权益减值发生的准备金税前增提计入当期损益XXXXXX元,贵单位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5)其他的审核
[提示:存在其他调整事项,参考上述格式进行披露;对本审核说明四(二)1.4(15)其他的审核,要求披露具体事实、调整依据、计算过程。]
1.5 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预计毛利额的审核
(1)贵单位本纳税年度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情况:
XX开发项目,本年度预售收入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属于本年度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按预计计税毛利率(XX)计算预计毛利额调整增加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截至前本纳税年度止,累计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XXXXXX元、累计已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包括外资企业07年以前的预计利润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提示:按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有关确认收入实现标准的规定,开发产品预售收入,在税收上应当确定为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属于当期销售收入一部份。]
XX开发项目……
(2)贵单位在本纳税年度完工开发项目实际利润调整情况
XX开发项目,在本年度XX月XX日完工,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为XXXX年XX月XX日。项目总可售面积XX平方米、项目计税成本XXXXXX元、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XX元。截至前本纳税年度止,累计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XXXXXX元、相应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为XX平方米、该本年内完工项目的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XXXXXX元、实际毛利额XXXXXX元、已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预计毛利额(包括外资企业07年度以前的预计利润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贵单位在会计处理上已将本项目的所有预售收入结转为本年度销售收入,其实际毛利额XXXXXX元已计入本年度的利润总额。因此,在本年度税收处理上,可采取回转调减方式,对以前年度已调增所得额的预计毛利额按实际毛利额进行调整。本项目纳税调整减少XXXXXX元。[提示:在会计处理上,未对完工项目预售收入结转为完工当期销售收入计入利润总额的,应就以前年度已调增所得额的预计毛利额与实际毛利额进行差额调整并说明。]
XX开发项目……
贵单位本年度累计自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XXXXXX元, 经审核纳税调整增加(减少)确认为XXXXXX元。
[提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的审核,应同时附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1—5)》]
1.6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应税所得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经审核确认为XXXXXX元。
1.7 其他项目的审核
[提示:存在其他项目的调整事项,参考上述格式进行披露;对1.7其他项目的审核,要求披露具体事实、调整依据、计算过程。]
2. 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当(“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纳税调整减少”)<0,则贵单位本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XXXXXX元,可以弥补境内的亏损XXXXXX元,但{zd0}不得超过贵单位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
[提示: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当(“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纳税调整减少”)≥0,则贵单位本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不需要用于弥补当年度亏损。]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
上述审核确认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XXXXXX元,
[提示: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O的,增加以下披露:]
XXXX年度[提示:附表四第二年]至XXXX年度[提示:附表四第五年]期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XXXXXX元,本纳税年度亏损额XXXXXX元,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确认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0元。
[提示:纳税调整后所得>O的,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在五年内可弥补的亏损XXXXXX元(其中:附表四{dy}年可弥补亏损额XXXXXX元),本纳税年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XXXXXX元,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XXXXXX元。[提示:如果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附表四{dy}年可弥补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额为五年内可弥补亏损额减除附表四{dy}年可弥补亏损额] ,具体核算情况详见《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确认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XXXXXX元。
[提示:如果属于合并承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须详细将计算过程反映。另外汇总纳税的企业须将各分支机构的亏损数列明,特别是新税法前未弥补的亏损额和剩余的弥补年限,格式见附件一(3)]
(四)应纳税额的审核
经上述审核,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XXXXXX元(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XXXXXX元×税率)。
经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查,确认减免所得税额为XXXXXX元、抵免所得税额为XXXXXX元、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为XXXXXX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为XXXXXX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为XXXXXX元,核实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XXXXXX元。
(1)减免所得税额的审核
[提示:根据纳税人本纳税年度享受的优惠政策情况分别披露]
[提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XXXXXX元,本纳税年度从业人数全年月平均值为XX人,本纳税年度资产总额全年月平均值为XXXXXX元,享受优惠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即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5%)/(即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15%)。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9)[提示:“……/……”为披露选项,“(即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15%)”适用于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即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5%)” 适用于其他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提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企业产品(服务)是/否属于《xxxx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XXXXXX元,占企业本年总收入XXXXXX元的XX%,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XXXXXX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XXXXXX人的XX%,本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具体核算情况详见《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4)。
[提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适用]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
[提示: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适用]符合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征/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
[提示:动漫企业适用]从事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享受减征/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企业成立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获利年度为XXXX年,XXXX年XX月XX日取得《动漫企业证书》,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动漫企业获利年度及减免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
[提示:文化事业单位转制适用]符合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优惠政策享受减征/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
符合新办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企业成立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经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减征或免征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
[提示:其他优惠政策适用]符合国务院规定以及国务院批准给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享受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其中: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在低税率地区而适用低税率,根据税收规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XXXXXX元,具体核算过程见《总分机构分摊税款审核表》(本鉴证附件一(4)),总机构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XXXXXX元(本纳税年度经统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XXXXXX元×税率),差额XXXXXX元。
其他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其中,符合国家有关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符合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元[提示:按税收规定,企业的就业人员同时适用上述两项政策的,企业可选择适用{zy}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具体情况如下:
[提示:要求披露本年度享受过渡优惠政策的具体项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如享受外资企业过渡优惠,外资投资比例是否超过25%;享受外资生产性“二免三减半” 优惠的,生产性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等,逐项确定减免税项目的减免税额,参照前款所列表格列示各个优惠项目的核算过程。]
(2)抵免所得税额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为XXXXXX元。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金额为XXXXXX元。具体核算情况详见《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本鉴证附件五(一)4-11、4-12、4-13)。其他符合国务院根据税法授权制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为XXXXXX元。[提示:属于2007年底前国产投备投资抵免额未抵扣完需在本纳税年度抵扣的,需详细披露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
(3)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分得的所得为税后利润应还原计算),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居民企业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为XXXXXX元。
(4)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抵免限额XXXXXX元。如果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XXXXXX元,小于抵免限额且没有前五年境外所得已缴税款未抵免余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等于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为XXXXXX元,但如果有前五年境外所得已缴纳税款未抵免余额XXXXXX元,则“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等于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和本年可抵免以前年度所得税额XXXXXX元(以本抵免限额为限);大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等于抵免限额为XXXXXX元,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XXXXXX元,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提示:如果贵单位有来自于多国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应分别不同的国家(地区)一一列示上述过程,并增加下列披露]
贵单位合计本纳税年度“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为XXXXXX元。
(5)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的审核
贵单位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XXXXXX元,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XXXXXX元/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XXXXXX元/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XXXXXX元/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按规定缴纳的预分企业所得税额XXXXXX元。
(6)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贵单位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XXXXXX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XXXXXX元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XXXXXX元)。此外,经审核另有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XXXXXX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对关联方及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审核
贵单位属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经对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有(无)对关联方和关联业务往来情况进行完整申报,符合(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有关规定。[提示:如企业有未完整申报,请补充列明未申报的内容]。我们还对贵单位的下列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
1. 对关联交易金额的审核
贵单位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总金额 |
其中 |
|
境内交易额 |
境外交易额 |
||
关联采购材料(商品) |
|
|
|
关联销售商品(材料) |
|
|
|
关联接受劳务 |
|
|
|
关联提供劳务 |
|
|
|
关联受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
|
|
|
关联受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
|
|
|
关联融入资金(含挂账1年以上未计息的往来款) |
|
|
|
关联融出资金(含挂账1年以上未计息的往来款) |
|
|
|
其他(请说明关联交易类型) |
|
|
|
如企业关联销售中包括了来料加工业务,请一并填写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来料加工产品出口报关产值(即含料值的出口收入) |
|
其中:来料料值 |
|
加工费 |
|
2.对与关联方共同分摊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审核
(1)纳税人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分摊成本的情况时:
经对贵单位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审核,贵单位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不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分摊成本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情况。
(2)纳税人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分摊成本的情况时:
经对贵单位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审核,贵单位与关联方共同分摊的成本属于XXXXXX[提示:与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所发生的成本,贵单位有(无)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成本分摊协议有(无)报税务机关备案,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有(无)准备和保存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贵单位根据成本分摊协议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是XXXXXX元人民币。
3.对资本弱化所发生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审核
贵单位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为:XXX;超过(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比例。
如企业债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的请填写下表:
单位:元
关联债资比例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金额(1) |
其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金额(2) |
其中:税前扣除额中属于企业向实际税负高于或等于该企业的境内关联方支付的利息支出金额(3) |
当第(2)项>第(3)项时,企业是否有向税务机关提供说明关联债资比例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同期资料 |
|
|
|
|
4.对受控外国企业应计利润的审核
贵单位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dy}款规定税率水平50%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贵单位的部分(按汇率换算为XXXXXX元人民币),有(无)计入贵单位的当期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审核说明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审核,详见本鉴证附件一(4)。
(三)重大经营事项
[提示:对被审核单位在本纳税年度发生的股权投资、合并、分立、改组改制、债务重组、重大非货币交易、股权(产权)转让等重大经营情况的涉税问题,以及其税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披露。特殊重组或一般重组]
(四)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及其他费用情况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支付给非居民企业 单位的各项支出为:[提示:按实际发生的支付项目逐项列示。如股息红利、利息、租金、担保费、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费用,并说明是否已代扣代缴营业税、预提所得税、印花税等各项税款。]
(五)董事会费支付情况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支付董事会费XXXXXX元,董事费XXXXXX元,均在管理费用中列示,已分别按 [提示:请填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XXXXXX元。
(六)个人股东分红及外籍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贵单位个人股东共XX人,本年度支付个人股东股息红利XXXXXX元,代扣缴个人所得税XXXXXX元。
贵单位在华工作外籍人员共XXXXXX人,本纳税年度支付工资XXXXXX元,代扣缴个人所得税XXXXXX元。[提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应在此说明]
(七)采用查实征收方式的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列支总机构管理费情况
贵单位为境外的 (总机构名称)在中国设立的机构,本纳税年度向总机构支付的与本机构、场所有关的管理费共 XXXXXX元,其用途为 。
[提示:要说明管理费列支的依据、管理发生期和实际支付期是否一致,以及实际列支额是否符合税法收规定等情况。如属于外国银行分行列支的总机构管理费,还应说明按税法计算摊列总行管理费的方法。]
(八)向境外企业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项目情况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向境外 (境外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单位名称)发包工程/提供劳务项目,涉及发包金额共计XXXXXX元,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地点为 ,项目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合同、协议编号为XXXXXX;并且,贵单位已/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要求:涉及上述发包工程或劳务项目应按照项目情况分项披露。]
(九)其他涉税事项
1.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情况
经对贵单位XXXX年度研究开发项目进行审核,我们确认:按规定在本纳税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项目归集表第32行、第34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
(1)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分项目审核情况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有发生研究开发费用的研究开发项目共计XX项,其中从事《xxxx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共计XX项。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共计XXXXXX元 [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1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按规定在本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共计XXXXXX元。 [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2行、第34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其中:
本纳税年度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项目共计XX项(项目编号XX-XX),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1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按规定在本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2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金额应为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50%]。
[提示:本纳税年度有发生未形成无形资产,需留待以后年度确认为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的,增加以下披露]
本纳税年度未形成无形资产,需留待以后年度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项目共计XX项(项目编号XX-XX),本纳税年度发生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1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
[提示:本纳税年度有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的,增加以下披露]
本纳税年度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项目共计XX项(项目编号XX-XX),本纳税年度发生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1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 ,以前纳税年度发生的资本化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3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可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成本共计XXXXXX元,按规定在本年度摊销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4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其中:XXXX项目发生研究开发费用XXXXXX元,按XX年的摊销期计算,本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XXXXXX元。……[提示:要分项目一一披露]
[提示:以前年度经税务机关审批(备案)的研究开发项目已形成无形资产,需在本年度摊销税前加计扣除的,增加以下披露]
(2)以前年度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分项目审核情况
贵单位以前年度经税务机关审批(备案)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项目共计XX项(项目编号XX-XX),按规定在本纳税年度摊销税前加计扣除金额共计XXXXXX元[提示:按所有对应项目归集表第34行金额汇总计算填列]。其中:XXXX年度XXXX项目发生研究开发费用XXXXXX元,按XX年的摊销期计算,本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XXXXXX元。……[提示:要分别不同年度、不同项目一一披露]
(3)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提示:要求披露研究开发费用在多个项目之间的分摊方法,包括:费用总额、分摊标准以及分摊的具体项目等; 2008年前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的审核说明;企业是否成立研发机构,研发机构是否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是否已合理划分的审核说明。]
[提示:以下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需根据不同的研发项目分别填列,项目名称必须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的项目名称一致,研究开发项目编号从1开始,依次顺序编号]
研究开发项目编号:XX
研发形式:自主( ) 委托( ) 合作( )
科技部门对研发项目的审核情况:已通过( ) 未通过( )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加计扣除年度: 年度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名称: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账载金额 |
审核数 |
|
1 |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
|
|
2 |
1.材料 |
|
|
|
3 |
2.燃料 |
|
|
|
4 |
3.动力费用 |
|
|
|
5 |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
|
|
|
6 |
1.工资、薪金 |
|
|
|
7 |
2.津贴、补贴 |
|
|
|
8 |
3.奖金 |
|
|
|
9 |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
|
|
|
10 |
1.仪器 |
|
|
|
11 |
2.设备 |
|
|
|
12 |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
|
|
|
13 |
1.仪器 |
|
|
|
14 |
2.设备 |
|
|
|
15 |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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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软件 |
|
|
|
17 |
2.专利权 |
|
|
|
18 |
3.非专利技术 |
|
|
|
19 |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
|
|
20 |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
|
|
|
21 |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
|
|
|
22 |
1.新产品设计费 |
|
|
|
23 |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
|
|
|
24 |
3.技术图书资料费 |
|
|
|
25 |
4.资料翻译费 |
|
|
|
26 |
5.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
|
|
27 |
九、共同合作项目从主办方分回的研究开发费用 |
|
|
|
28 |
合计数(1+5+9+12+15+19+20+21+27) |
|
|
|
29 |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
|
|
|
30 |
共同合作项目应向参与方分摊的研究开发费用 |
|
|
|
31 |
本年度发生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28-29-30) |
|
|
|
研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情况:未形成( ) 已形成( ) |
||||
32 |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 |
本年度可加计扣除额(31*50%) |
|
|
33 |
已形成无形资产的 |
以前年度发生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金额 |
|
|
34 |
本年度可加计扣除额 |
|
|
[提示:如本项目为共同合作开发的,增加以下披露内容:]
共同合作开发项目情况表
研发项目主办方名称: |
||||
共同合作方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编码 |
注册地址 |
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
研发成果分享比例 |
主办方 |
|
|
|
|
参与方1 |
|
|
|
|
…… |
|
|
|
|
2.资产损失扣除的审核情况
贵单位发生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XXXXXX元,其中:应按专项申报方式申报的资产损失XXXXXX元(详见《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本鉴证附件五(一)6-1)),应按清单申报方式申报的资产损失XXXXXX元(详见《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本鉴证附件五(一)6-2)),其中:设在市外的各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XXXXXX元(《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本鉴证附件五(一)6-3))。
申报方式 |
损失会计处理金额 |
损失税前扣除金额 |
损失会计处理年度 |
损失税前扣除年度 |
专项申报 |
|
|
|
|
清单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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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合计 |
|
|
—— |
—— |
[提示:按税前扣除申报表损失会计处理年度、税前扣除年度,分年度分行汇总反映]
(1)本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资产损失情况:
资产损失类型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调增金额 |
调减金额 |
备注 |
通过“坏帐准备”科目核算的坏账资产损失 |
|
|
|
|
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4(1)反映 |
股权投资转让和处置损失 |
|
|
|
|
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3(6)反映 |
通过可以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支出科目核算的资产损失 |
|
|
|
|
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2(21)反映 |
其他资产损失 |
|
|
|
|
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3(1)反映 |
合计 |
|
|
|
|
—— |
(2)本年度追补确认以前年度发生资产损失情况: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按照税收规定可在本纳税年度以专项申报方式申报已符合确认条件应追补至损失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金额XXXXXX元,其中:XXXX年度XXXX元,……,造成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XXXXXX元(其中:XXXX年度XXXX元,……),经审核可在本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的金额XXXXXX元(在本审核说明四(四)(6)反映),本纳税年度不足抵扣可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的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确认为XXXXXX元。[提示: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如果纳税人追补确认资产损失属于以前年度实际发生通过坏(呆)账准备金科目核销的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冲减2008年1月1日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规定计提的坏(呆)账准备金,并在本审核说明四(二)1.4(1)披露逐年调整情况]
3.对企业涉及其他应备案的重要事项进行披露
(十)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或收取管理费情况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以管理费形式支付给母公司管理费XXXXXX元,不得在税前扣除XXXXXX元;与母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并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同时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而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XXXXXX元,税前扣除XXXXXX元。
(十一)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注释
(1)待摊费用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发生 |
本年摊销 |
期末结余 |
期末结余原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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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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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付账款
账龄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
1年以内 |
|
|
|
|
|
|
1-2年 |
|
|
|
|
|
|
2-3年 |
|
|
|
|
|
|
3-4年 |
|
|
|
|
|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
|
|
|
|
|
其中3年以上未发生变动的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内容 |
金额 |
未发生变动原因 |
|
|
|
|
|
|
|
|
|
|
|
|
其中应付关联方账款:
单位名称 |
内容 |
金额 |
|
|
|
|
|
|
|
|
|
(3)预收账款
账龄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
1年以内 |
|
|
|
|
|
|
1-2年 |
|
|
|
|
|
|
2-3年 |
|
|
|
|
|
|
3-4年 |
|
|
|
|
|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
|
|
|
|
|
其中1年以上未发生变动的预收账款:
单位名称 |
内容 |
金额 |
未发生变动原因 |
|
|
|
|
|
|
|
|
|
|
|
|
其中预收关联方账款:
单位名称 |
内容 |
金额 |
|
|
|
|
|
|
|
|
|
(4)其它应付款
账龄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
1年以内 |
|
|
|
|
|
|
1-2年 |
|
|
|
|
|
|
2-3年 |
|
|
|
|
|
|
3-4年 |
|
|
|
|
|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
|
|
|
|
|
其中3年以上未发生变动的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内容 |
金额 |
未发生变动原因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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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内容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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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股东名称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分配增加 |
本年支付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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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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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预提费用
项目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计提 |
本年支付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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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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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年度有期末余额的,必须披露原因]
(7) 实收资本(股本)
单位名称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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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比 例 |
金 额 |
比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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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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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资本公积
项目 |
上年度期末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本年度期末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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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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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说明: 必须披露本年度大额增减变动原因]
(十二)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内容的披露
[提示:详细反映被审核单位本纳税年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以及调整的因由]
(十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提示:主要披露事项:注册税务师在审核过程中对被审核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要性作出专业判断,并考虑进行披露的其他事项,如果当年度有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入库,必须披露清算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收入、扣除项目、增值税税率、应交土地增值税款、已交土地增值税款、未土地增值税款、项目所属期间企业所得税分年度缴纳情况)]
六、】[提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事项说明》填列要求
1. 本报告格式适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 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查账征收纳税人使用,正文的注释或提示在出具正式报告时应删除。
2. 纳税人如果未发生应计未计应税收入、应计未计成本费用扣除、未发生按税收法规规定标准调增或调减的事项,应保留标题并以文字说明“未发生相关事项”。
3. 对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 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企业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披露有关税务调整事项外,还应披露反映本行业特点的其他税务调整事项。
4. 经审核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要纳税人盖章确认才能成为有效的申报依据。
5. 本报告格式正文应统一使用宋体四号字(表格除外)、行距为1.5倍。
6. 本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正文、附件等所有页面,均必须按顺序编号,并骑缝加盖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