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 资 报 告
广州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由张三、李四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其中各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已经由广州X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20XX)XX验字第XXX号验资报告。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
广 州 瑞 勤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广州
|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XX年XX月XX日 |
|
附件一: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货币 |
实物 |
无形资产 |
土地使用权 |
其他 |
合计 |
其中:实收资本 |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
||||||||||
张三 |
0.25 |
0.25 |
|
|
|
|
0.25 |
0.25 |
0.50% |
0.25 |
0.50% |
李四 |
49.75 |
49.75 |
|
|
|
|
49.75 |
49.75 |
99.50% |
49.75 |
99.50% |
|
|
|
|
|
|
|
|
|
|
|
|
合计 |
50.00 |
50.00 |
|
|
|
|
50.00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公司名称: 广州XXXX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二:
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企业名称:广州XXXX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 东 名 称 |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
变 更 前 |
变 更 后 |
变 更 前 |
本次转让金额 |
增本次增加额 |
变 更 后 |
|||||||
金 额 |
出资 比例 |
金额 |
出资 比例 |
金 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金 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
张三 |
0.25 |
0.50% |
0.50 |
0.50% |
0.25 |
0.50% |
0.00 |
0.25 |
0.50 |
0.50% |
0.50 |
0.50% |
李四 |
49.75 |
99.50% |
99.50 |
99.50% |
49.75 |
99.50% |
0.00 |
49.75 |
99.50 |
99.50% |
99.50 |
99.50% |
|
|
|
|
|
|
|
|
|
|
|
|
|
小 计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广州瑞勤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三: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广州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批准并取得的注册号为44010XXXXX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张三、李四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张三、李四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其中张三认缴人民币0.25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0.50%,出资方式为货币0.25万元;李四认缴人民币49.75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99.50%,出资方式为货币49.75万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张三、李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其中:
1、张三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0.2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0.25万元,于2012年12月14日缴存广州XXXX有限公司在广州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XX支行注册资金入资专用存款帐户内(账号:XXXXXXXXXXXXXXXXX)。
2、李四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49.7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49.75万元,于2012年12月14日缴存广州XXXX有限公司在广州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XX支行注册资金入资专用存款帐户内(账号:XXXXXXXXXXXXXXXXX)。
3、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