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城镇居民家中饲养猫、狗等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可随之而来的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有人仅凭一时高兴就弄来一只宠物养着,新鲜感一过便随意遗弃。于是,城市街道上的流浪动物就逐年见多。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虐待小动物的事时有发生。对此,我们现在似乎还没有比较有效的措施。
在南非,城镇居民家庭饲养狗、猫等宠物的现象也很普遍,政府有关部门是如何对此进行有效管理的呢?那年我去南非的约翰内斯堡市出差,住在国内一家大型外贸企业驻南非办事处职员宿舍楼的客房。在和一位住在这栋宿舍楼里的同志闲聊时,他给我讲了一些南非政府有关部门对城镇居民饲养宠物进行有效管理方面的事情,使我对这个问题有了一点了解。
他们的宿舍楼是一栋带院子的别墅式二层小楼,也许是为了安全吧,他们在院子里养了一条狗。因为在工作日时大家都去上班,整个白天这里都空无一人。我特别注意到,在这片别墅区内,几乎家家都养了狗。
这位同志介绍说,管理城镇居民饲养宠物的事是由政府环保部门所属的动物保护机构负责的,居民要饲养宠物必须到这个机构去申领许可证,还要交纳一定税费。他还说,按照规定,当申领人领到“饲养宠物许可证”时,就与动物保护机构达成了要善待所养动物的协议:承诺给所饲养的动物及时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清洁的饮用水,以及必要的医疗保障;而且持证人不得随意遗弃自己饲养的动物,如有正当理由而不能继续饲养这只动物,只能通知动物保护机构,由他们将其送往动物收容所,等待愿意领养动物的人前来认养。
据那位同志说,住宅社区内的居民们可以互相监督,如果发现哪家有虐待动物的现象,任何人都可以向动物保护机构举报。另外,这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会经常到辖区内的居民中“明察暗访”,甚至进入居民家中抽查所养宠物的身体健康状况。当发现有营养严重不良、有病不给治、不给及时提供充足食物和洁净饮用水等虐待动物的问题时,首先由动物保护机构给宠物主人发“警告通知书”,如到下次检查时仍无改进,他们可以吊销许可证,将动物没收。如果造成所养动物被虐待致死、致残等较严重后果的,主人还要被罚款。
那位同志还给我讲了一件他亲历的事。他们养的是一条“苏格兰牧羊犬”,这条狗被他们养得膘肥体壮,很是招人喜爱。为了让它能看家护院,他们为它在院子里放了一个从宠物商店买来的木制狗窝,给它喂食、喂水用的盆子也放在院子里。一次由于疏忽,人们早上匆匆忙忙地赶着去上班,而忘记了给它已经吃光了食物的空盆内添加食物,水盆里的水也所剩不多了。那天他们下班回来后发现了这个疏忽,还特意喂了它一顿排骨。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两天后,他们收到了一封由动物保护机构发来的“警告通知书”,“通知书”中称,有邻居举报,他们有“不及时给宠物提供充足食物和洁净饮用水的问题”,要他们立即改正!……几天后的一个周日,有位身着制服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来抽查,当他确认这是一次偶然疏忽后,这事才了结。看来在南非,包括猫、狗等宠物也受到应有的保护,享有一定的“权利”。
很明显,南非已将对人们饲养宠物的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其实善待动物体现的是一种文明,一种人道主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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