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产品 音频、视频与类似电子仪器 安全要求标准变更 对于出口加拿大的AV产品 1) 2010年1月1日之后,出口加拿大的AV产品安全要求标准变更,新标准CAN/CSA-C22.2 No. 60065-03 + A 1:2006将取代 旧标准CAN/CSA-E60065-00, C22.2 No. 1-98, C22.2 No. 1- 04 2) 旧标准CAN/CSA-E60065-00, C22.2 No. 1-98或C22.2 No. 1- 04的证书将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失效,必须重新用CAN/CSA-C22.2 No. 60065-03 + A 1:2006对产品进行评估。 CAN/CSA-E60065-00, C22.2 No. 1-98, C22.2 No. 1- 04更新为CAN/CSA-C22.2 No. 60065-03 + A 1:2006 (基于IEC 60065:2001+A1:2005标准),CSA标准的更新要求出口方重新送样进行评估。
对于出口美国的AV产品 1)2010年1月1日之后,出口美国的AV产品新标准ANSI/UL 60065-2006将取代原有标准ANSI/UL 6500-99, ANSI/UL 60065-03, ANSI/UL 60065-2005 2)原来的老标准UL 469, UL 813, UL 1492将不再使用。
关于音视产品在美国还有以下标准: UL 60065 音视频和类似产品安全要求。 《等价于IEC 60065,产品覆盖业音视产品,电子乐器及类似设备(含家用,商用专业使用)》 UL 1410 电视机和高压视频产品 UL 1270音响设备及其附件 UL 1409 无高压视频产品(不带显像管) UL 1492 音视产品及附属设备 (不包插UL 813 商用音响) UL 813 商用音响 <1> 从ANSI/UL 6500-99, ANSI/UL 60065-03, ANSI/UL 60065-2005更新为ANSI/UL 60065-2006(基于IEC 60065:2001+A1:2005标准的) 增加了对设备电池的要求(如果设备装备有电池),如下: 1)设备内部使用有可更换电池包的,要求符合UL 2054部分测试要求: 短路测试,非正常充电测试,强放电测试, 250N恒压力测试。 2)设备可装入充电电池或普通电池的,有充电器功能的,设备要求带有电路保护来防止对普通电池进行充电。(用户不可更换的或内存作备份用电池不作此要求) 3)非正常测试下的充电电流或电池反接电流均不能大于电池{zd0}标称使用电流。 4)设备的电池包的外壳是热塑材料的,7小时70摄氏度烤箱测试后电池的电介质不能泄露。 5)电池1米跌落测试。 6)由外部电池供电的设备,供电电路要求带过流保护。或可连接到符合UL 2089适配器输出的插座上(可不带过流保护)。 7)电池外壳要求用V-1 或V-0防火等级的材料。 为了保证客户证书在2010年1月1日后依然有效,建议证书持有人必须提前3个月申请执行新标准的证书。因为标准更新过程中可能会对产品的符合性造成影响,产品将会用新的标准进行评估。凡是涉及标准更新,都系必须由工程师对产品进行评估,判断在原基础上产品差异测试或需递交的认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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