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监理交底
1.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 (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 3.坑壁支护 (1)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进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时,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4.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边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 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进行支护、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 5.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2)设置的通道,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扩规定。 7.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且不得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9.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条件下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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