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提高浆液品质,保证脱硫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执行人:
脱硫运行人员
三、内容:
1、运送的石灰石品质应符合购买合同中之品质的要求。
2、脱硫运行值班人员在接收石灰石时应认真检查石灰石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石灰石粒径应小于20mm,表面无油污、无泥土等杂物粘附,石灰石表面应干燥,颗粒基本均匀。石灰石料堆中应无塑料布、纸屑、木屑、布头、烟头、煤块、油块等杂物混淆。
3、每次运送石灰石的车辆到位后,运行人员应及时到场给予验收,合格的石灰石可卸至石灰石储仓内,不合格的石灰石可要求其退回。4、机组正常运行期间#1石灰石仓料位不能低于13米,#2石灰石仓料位不能低于10米。
5、每月不定期取样送交化验班进行外检。
6、负责验收石灰石的人员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验收标准严格验收并将每次验收情况做好记录,对于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严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