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江苏网讯 花1198元、才买半个月的苹果牌音乐播放器按键失灵,销售商竟然要求进行“更换式维修”,要花费970元。经铜山区消协调解,销售商6日给消费者进行了免费修理。
维修费差不多能买个新的
今年2月,家住铜山区的消费者徐某,在新区同兴通讯公司苹果产品专柜,花1198元购买了一个苹果牌音乐播放器。2月19日,他发现播放器开机按键失灵,便找到销售者。销售者表示,此机按键失灵是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公司不承担免费修理责任,可付费修理,但只能进行“更换式维修”,消费者需交纳970元“维修费”,换一个一模一样的苹果播放器。
1198元买的播放器,才用半个月就坏了,维修竟要花970元,消费者不满,投诉至铜山区消协。
铜山消协: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消协认为,此种“更换式维修”是经营者自定的、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无效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按键只是播放器整机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小部件,一个小部件损坏了,经营者就收费970元进行所谓“更换式维修”,等于让消费者再花钱重新买一个产品,显然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是无效的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在家电产品寿命期内提供售后修理服务是经营者最基本的责任之一。属于质量问题且在产品“三包”期内的实行免费修理,属于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超过“三包”期等情况的实行收费修理。无论如何都不应当只管生产和销售,而不提供修理服务和修理所需配件。这种经营者自定并实行的“更换式维修”属于霸王规定。同兴通讯公司以生产者和供货者苹果公司实行“更换式维修”、不提供普通修理服务为由,拒绝消费者要求提供普通收费修理服务的合理诉求是xx错误的。
经调解,3月6日,同兴公司给徐某免费进行了修理。
铜山消协提示,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应对不提供家电商品普通修理服务的企业,下发通知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责令其暂停销售进行整顿,直至能够提供普通修理服务。(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