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一个令我悲伤和不能忘怀的日子。

    2009年12月27日回国后不久,遇上了北京60年来罕见的大雪和寒冷的冬天。一向不相信命运,宿命的我也不禁心里犯嘀咕,人说瑞雪兆丰年,可这雪也太邪乎了。以至于北京{qwgr}的通知中小学可以停课{yt},各企事业单位自行掌握上下班时间。就在人们还津津乐道政府的人性化决定的时候,1月6号下午5点,我接到战友W的讯息,说G的女儿到LS旅游,在YC酒店客房洗澡时,可能遭遇一氧化碳中毒,生命垂危,被送到当地武警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了。

    G是我们七十年代初在LS某师当兵时候的战友。那时我们一帮豆蔻年华的少男少女,揣着懵懂的心灵,满怀着投笔从戎,以青春报效祖国的激情,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LS\DF的脚下,投入了三水交汇的怀抱,走进了这支英雄的xx。在那里,除了军训练外,我们修路建桥,开荒种地,充当着LS的建设者;我们深入街道进行军宣,赴汤蹈火的抢救受灾的众生灵,充当着LS的守护者。在那里,有我们的欢笑,有我们的汗水,有我们的初恋,有我们对社会一些现象的质疑,有我们对祖国前程的担忧。可以说,那是我们走向社会,奉献青春,走向成熟的地方。在那里,众战友结下了浓浓的纯真情感,以至于离开xx的30多年来始终保持着联系,以至于每年都要有数次的战友聚会,而聚会的话题,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让我们梦魂牵绕的地方---LS;以至于我们多少次回到四川,回到LS,去看望我们的战友,去缅怀我们的青春;去敬仰那块热土---LS。

    难道就是在这块热土上,战友风华正茂的女儿要长眠不起?!

    W和我决定立刻前往LS。也许我们去了什么也做不了,但是我们要去!哪怕是给战友一个肩膀让他们靠一靠。而且W还是我国改革开放后{dy}代律师,或许有助于搞清情况,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当晚10点20分,我们乘飞机前往成都,成都的战友早就在机场带车等候我们了。下了飞机,开上战友提供的车子,一路狂奔LS于7日凌晨4时到达。当听完先前抵达LS的战友介绍完情况后,我们不仅是震惊,更多的是愤怒。

    G的女儿R是韩国釜山大学09届应届毕业生。于2009年12月20日回国,2010年1月3号到LS旅游。1月4号中午12点R的朋友如约前往酒店找她时,发现房间里面只有手机声响而无人应答。在发现客房门也被反锁的情况下,与酒店管理人员破窗而入,发现R已经倒在客房的浴室里。浴室的水龙头已经关上,可见是R已经洗完澡准备走出浴室的时候倒下的。在场所有人员都只有一个怀疑---R燃气中毒了。

    这间浴室约6平方米,里面隔出了一个约一平米的小间,安放了两台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的排气管没有伸出室外而是耷拉在小间里,小间和浴室也不封闭,浴室里没有任何安全提示,如果不是这个小间与浴室有个小木门而且要打开看,你根本就不会知道这里的热水是由燃气热水器提供的。

    120赶来了,发现R已经停止了心跳和呼吸,瞳孔开始放大、扩散。120是尽力的,他们没有放弃,不管是在急救车上还是到了武警医院的急诊室里,经过将近40分钟的全力抢救,R恢复了自主心跳。可那关键的自主呼吸,仍然没有。医生们都清楚,没有呼吸,大脑缺氧6分钟即即可导致脑死亡。而R的窒息和脑缺氧时间,已经远远大于6分钟了。

    不哭泣,不放弃!这是汶川5.12地震后,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我的战友,孩子的父母在接到警方通知后,{dy}想到和要求医院做的就是:不放弃!R的父母于5号凌晨赶到LS,此时,他们面对躺在重症室病床的女儿,{wy}能做的就是祈祷苍天,祈盼奇迹的发生,留下这年轻的生命。我战友的心被撕碎了,那撕心裂肺的哭声不仅是面对要痛失爱女,更是对肇事者的控诉!

    当地公安机关出现场做出了排除“xx,他杀”的可能。认定是一起民事案件。随即便无声无息了。我们至今不得而知的是:“xx,他杀”是不是对应着“死亡”?如果认定人都死了,那么应该由谁给家属一个交代?

    事情远非这么简单。1月7号,我们自己和当地律师在调查取证中,发现这家于2009年5月重新装修开张的YC商务酒店,居然没有营业执照,也提供不出来燃气热水器的安装单位和验收报告,也没有法规要求的热水器年检报告。只有公安机关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战友W以律师特有的敏感,随即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报案。认为这是一起由非法经营和管理严重失职造成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入罪罪行。但遗憾的是,报案未果,无人接案。甚至在R的父亲在某机关院子里声嘶力竭的大喊,“*所长,我要报案”,依然无人理睬。甚至在工商机关依法移交此案时,也居然没有移交出去!

    1月8号下午,已经昏迷了将近100个小时,无一次自主呼吸的R,出现了心衰,肺衰等征兆,傍晚,又相继出现了内脏出血,腹水等症状。所有的人都知道R,即将走向生命的尽头,无论是医学意义上的,还是法律意义上的。

    R的父亲终于崩溃了,也终于爆发了。他要了一个出租车开到LS市委门前,咆哮着“我要报案”“我要伸冤”在漆黑阴冷的夜晚,面对紧紧关闭的市委大门,他的声音似乎没有人听到,他的身躯是那么的渺小,他是多么的无助。我们所有的战友没有阻拦他,只是紧紧的抱着他,我们知道,如果此时不让他爆发,不让他咆哮,他面对的将不仅是心死!

    很快,公安干警来了,围观的群众陆续多了起来。约2个小时后,终于有一位市委官员出现,组织了相关的委办局听取情况后,官员震惊的说道,他刚刚得知此事!对R的家属表示理解。他也有同样大小的女儿,作为父亲,没有情绪就不能算作是父亲。并表示要马上成立临时工作组,由他负责,立刻处理此事。并表示一定全力抢救R.

    官员的话是中肯的,是通情达理的。而且第二天确实有了变化,有关部门主动前来了解情况并告知肇事单位和人员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控制。R的父亲沙哑说:“终于有人管了”!

    1月10号凌晨3点15分,昏迷了150小时无一次自主呼吸的R,终于无助的迎接了法律意义上的死亡,走完了她仅仅22岁的人生之路。也许{wy}让R可以放心而去的是,在她“生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在她走后的今天,我们得到消息,检察机关已经批准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

    对于我来说,1月10号的悲伤和痛苦还不仅如此。凌晨1点,在R走之前,我接到北京电话,我初中时代的付老师突发脑溢血也走了,临终80岁。

    1969年初林彪1号令之后,我们的父辈都被迫离开北京,或送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或到“五.七干校接受劳动改造。当时不仅是人要走,连房子也被”征用”了。我和另一个男同学想留在北京继续读书,毕竟当时提出了“复课闹革命”的口号了。付老师得知后就说,住到我家里吧。付老师家是101中的一个平房套间,加起来不超过18平米。老师的丈夫被送到江西的五七干校。老师和女儿住在里间,我,另一个男同学和老师的三个儿子住在外间,三架上下床,五个床铺睡人,一个床铺放东西。就这样,我们得以留在北京继续读书。直至我70年当兵,直至我那个男同学上完初中接着上高中。付老师宽厚,仁慈,正直,善良的品德不仅影响了我,也影响了一大批她的学生以至于她走后,曾任党和{gjldr}的***也送来挽联和花圈。她就像我们的母亲。老师病危和去世期间,我没能在她身边送她一程,让我的心久久的痛楚。

    面对当时痛不欲生的R的父母,我们的战友,我尽量压抑着,我们要帮助他们送走女儿,也是我们的女儿。

    一向自认为是坚强的我,其实也到了崩溃的边缘。1月10号啊,你是如此的残酷,如此的无情!

    平心而论,R的事件是偶然的,突发的,意外的,是任何人不愿意发生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问几个为什么?

    为什么酒店可以无照经营这么久?

    为什么事发之后无人问津?

    为什么能够如此安装燃气热水器?

    为什么安装不合格的燃气热水器无人管理?

    为什么没有人追究燃气热水器安装单位的责任?

    为什么百姓报案不立刻接案?

    为什么在R入院100小时候才有官员说出全力抢救?

    为什么对生命是这样的冷漠?

    还有一个不想在这里问却不能不问的----1月12日在给R的遗体火化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一具正在做尸检解剖的男性遗体,就在殡仪馆毫无遮拦的露天大厅中,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视来往办事人群而不见。我不禁毛骨悚然,倒不是因为被已经解剖开的遗体,而是想到R昨天也在这里进行的尸检。莫不是也是如此行为?我颤颤惊惊的问了我们当地的战友也是医生,他作为家属尸检的见证人,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我愤怒了,我大喊着,我想xx!这里不仅对生命是如此漠视,甚至对死者也是如此不尊重,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会发生在今天,发生在我们曾经引以为豪的LS。发生在礼仪之典范的中国!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曾幻想以各种方式回到LS这块土地上,唯独没有想到我们会这样来到LS。我们不知道,今后我们是否还愿意再踏上这片土地!这梦魂牵绕的地方,这铭心刻骨的地方,这痛不欲生的地方,这撕心裂肺留下青春和女儿的地方!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可是法律以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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