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服务业的兴起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专家认为:社会进步带来的是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家务劳动从家庭走向社会,从自我服务走向市场服务是一个发展趋势。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这一行业本身的特点,一段时期来,它的市场潜力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开发。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家政服务是一种“xxx服务”,服务者走进了被服务者的家庭。在这样一个很“私人化的空间”中,人们很难或根本不可能建立起防范意识,于是安全与信任就变得极为重要。而就目前的家政服务市场来看,人们落后的观念、家政从业人员总体偏低的素质及家政服务市场自身的混乱,导致双方权益得不到可靠的保障,也使这种信任关系难以有效建立起来。
鉴于此,家政服务的职业化和市场的规范化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如何规范家政行业和促进家政服务的职业化,有关专家提出了这样的意见:
1、完善立法,规范三方法律关系,推动家政公司由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变。
2、提升素质,明确中介机构责任。
3、要培训保姆的服务技能,更要培训她们的法律常识。
4、加强监管,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推动家政服务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系统。
这是因为,除了极少数零散的地方性规定,我国目前在家政服务行业还没有比较完整的管理规范体系。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家政服务纠纷的法律性质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究竟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还存在较大分歧。这些情况表明,家政服务行业立法已经滞后,不能满足家政服务业迅猛发展的社会需要。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立法,是规范这个行业的必由之路。建议出台专门条例,针对行业的特殊性,规范家政服务人员、家政公司与雇主三方关系。而从劳动关系的普遍特点来说,应该积极推动《劳动法》在家政服务劳动关系中的落实。家政服务要走向职业化,尤其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
现实状况中,很多家政服务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员与雇主这三方关系中,家政服务员基本处于弱势。他们一般维权意识薄弱,不知道甚至不想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遇到问题往往想不到投诉、维权,只是一走了之。与此同时,家政服务实体缺乏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也是家政服务员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所在。所以,{zh0}是能建立相关的机构,加强对这个行业的监管。
在政府方面,应该健全社会保险。家政员流动性很大,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保障。应逐步将家政服务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系统,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在各行业之间的正常流转,并推动社会保险在农村的确立及城乡之间的正常衔接。建议建立多部门多系统的联合工作机制,妇联、工会、非政府组织协同努力,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为家政员创造一个更规范、更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必要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和心理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