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同行在自己的名片上写着劳动模范,不知道他怎么评上的,也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模范了;一位培训界的哥们写着全国青联委员的头衔,不知道他的优秀在哪,也看不出来他的青春活力;一位企业家写着全国人大代表的头衔,我想投他票的人不见得知道他是谁,他自己也不知道xx率和自己得了多少票;有些政协委员也从不来开会,但是名片上却印得这样的头衔。很多正经的民意代表席位、社会荣誉称号和社会组织成员身份,正在普遍地变成了不同人群公关的对象与成果,越来越多的人是因为领导的喜欢或者对领导的公关工作到位而拥有了这样的称号,而他们自己也知道这样的事情主要是荣誉与圈子的象征。
社会代表或者荣誉机制成为公关的结果说明了四点:首先这些称号主要是为领导控制的社会荣誉资源,他们的分配机制是人定化的,而非规范化的;其次这些资源的选择与分配过程是黑箱化与非公开竞争化的,因此内幕操作才有了空间;再次这些资源的分配过程的公平性缺乏强有力的挑战机制,说明人们对相关组织的社会公正价值本来抱的期望就不大,因此也就不会正经对待;{zh1}那些获得了这些称号的人也许多少为这些组织做贡献,但最主要的是用来消费与利用这些头衔及其圈子价值,也没有外人认真追究他们的社会贡献与服务价值。有意思的是,那些拥有头衔而从没认真履行责任或者得到头衔但来路不正的人似乎从来没有羞耻之心,而且还不时亮出来显摆下呢。
社会公共服务组织的生命力来源于公众参与与公众认可,我经常遇到一些盖红头字的组织,可以把自己的头衔与名头卖钱的,我就很明白地知道那就是一个纯交易性质的不名誉组织,而且名头越大越不名誉。我也很惭愧,因为我自己的名头也不少,但是我有一个很朴素的原则是,我占一个坑至少做一件事情,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用这个低标准我可以让我的坑至少在我的某些背景上列着,在这么多年中只有一个坑是我占了但没有做事情的,就是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但那也不能怪我,因为调解员是要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没人选择我我也没办法,我也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出生,了解商业规则,有服务精神,但人家不选我我也不能强上。也正因为这样,我发现其实要是一个坑一个活,那占很多坑还真不是很轻省的做法呢,因此我经常对一些社会组织与领导善意的邀请婉言谢绝,因为那会把我自己干死掉的。
今日小诗 故地 纵是风色已改,我和去过的城市都互相认识。它们的天际线和我的眼光交织,凝望,总在我飞临它们之时;它们曾经的气息尚粗疏遗落,怀想,总在我穿越它们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