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卫生所医生在为孕妇接生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致使产妇抢救无效死亡。近日,临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张某赔偿孕妇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8.5万元。
去年9月12日深夜,孕妇贺某出现临产症状,其丈夫李某立即找本村卫生所医生张某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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