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们也会有和过去恋人说再见的时候,但他们都是怎样将分手的消息公诸于众的呢?本报按照类型整理了明星们分手时的情况。
▲新闻公报型
这一类型的明星选择将分手消息通过新闻公报形式尽早公布。这种方式有助于预防在分手消息的流传过程中产生无谓的猜测和谣言。
这一类型的代表事例是2004年通过新闻公报宣布分手的李炳宪和宋慧乔。当时宋慧乔正在拍摄KBS2电视台的《浪漫满屋》,有大批记者蜂拥前往拍摄现场。
2006年离婚的李承桓和蔡琳同样通过新闻公报公布了离婚的消息。朴振英(音)最近通过个人网站公开了自己离婚的消息。苏幼珍(音)和Rhymer的分手消息也是通过苏幼珍的个人网站为粉丝们所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