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玉林一民房私存液化气瓶被罚_年30回家_新浪博客
  本报讯 1月12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消防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突击检查东明村一个液化石油气存储点,发现严重违法。消防人员当场查获气瓶300余个,并对经营者处以1万元的罚款。

  当天上午,玉州大队驱车赶到东明村肇昆队的一民房处,发现不断有人拉着液化石油气瓶从房子内进进出出。该房子四周都是民房,毗邻间隔{zd0}一米,最小不过一墙之隔。进入房子内,刺激的液化气味扑鼻而来,门口四周都摆满了气瓶,地上还有4个正在倒灌充装的气瓶,旁边还在生火烧水。通过搜查,在不足150平方米房子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300余个,其中充满气的气瓶约百个。房子一旦爆炸,就会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地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经过询问了解,经营者在无任何证件且无任何防火措施情况下开业。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消防人员当场制止。(秦华兵 黄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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