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6.1
6.1.1
6.1.2
6.1.3
6.2 消防
6.2.1 编制依据
6.2.2 耐火等级
6.2.3 消防设计
(1)消防设计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系统:15L/s,室外消火栓系统:25L/s
消防给水系统遵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室外消防栓系统。门诊综合楼内屋顶设水箱,该水箱储有消防用水供火灾初期时使用。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单独设置,并布置成环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布置消防竖管、设置消火栓,并保证其最小流量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及水量由场外给水管网保证,室外设地下式的水泵结合器以便在着火时可以利用消防车进行补水灭火。
根据消防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用于扑救建筑物中的初期火灾。
第七章
污染源分析
7.1.1水污染分析
7.1.2大气污染源分析
7.1.3声环境影响分析
7.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建工程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废碴、废水泥浆、废钢筋、废木料、废砂土等和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二次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砂、废砖、废木料、废金属、废油漆桶、废纸及各种包装袋。
使用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日常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环境保护措施
7.2.1污水处理
7.2.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7.2.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不可避免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法规,文明施工,午间12:00-14:00时和夜间22:00-6:00时应停止高噪声的施工,以免噪声扰民。
7.2.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第八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措施
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阶段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阶段性进度计划和材料供应采购计划,寻找出进度控制点,确定完成日期;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然后调整其他计划,建立新的平衡,并按时交付使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对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项目专人负责、资金专户使用、帐册专项设立,加强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
8.2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从2009年12月至2011年4月,总长度为17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2009年12月~2010年2月,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与建筑方案的审批;
2010年3月~2010年4月,完成土建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
(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2010年5月~2011年2月,完成建筑、装饰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
(3)竣工验收阶段:
2011年3月~2011年4月,完成工程扫尾工作和竣工验收。
表8-1
项目名称 |
2009 |
2010 |
2011 |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
前期工作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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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实施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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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验收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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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按照项目立项批复的内容组织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计划建设任务,确保发挥效益
表9-1
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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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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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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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施工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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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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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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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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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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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投资估算
10.1.1 编制依据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
6、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按定额及当地材料市场信息和现场调查的价格综合取定。
10.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
10.1.3基本预备费
10.1.投资估算
,21.31万元,基本预备费10.40万元。详见下表。
表10-1
单位:万元
|
项 |
投资额 |
比例(%) |
备 |
一 |
工程费用 |
238.70 |
88.27 |
|
1 |
建筑、装饰工程 |
197.20 |
72.93 |
|
2 |
安装工程 |
32.00 |
11.83 |
包括水、电、排污等 |
3 |
室外工程 |
9.50 |
3.51 |
包括场地、道路、绿化等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1.31 |
7.88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58 |
1.32 |
按财建[2002]394号文 |
2 |
勘察费 |
|
0.55 |
|
3 |
设计费 |
4.00 |
1.48 |
|
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6.70 |
2.48 |
发改价格[2007]67号文 |
5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1.19 |
0.44 |
按闽价[2002]房457号 |
6 |
施工图审查费 |
0.65 |
0.24 |
按闽价房[2007]99号 |
7 |
工程招投标代理费 |
1.97 |
0.73 |
按计价格[2002]1980号 |
8 |
工程保险费 |
0.72 |
0.27 |
|
9 |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及评价费用 |
1.00 |
0.37 |
|
三 |
预备费用 |
10.40 |
3.85 |
|
1 |
基本预备费 |
10.40 |
3.85 |
|
四 |
总投资 |
270.41 |
100 |
|
10.2资金筹措
表10-2 资金筹措方案表
第十一章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核拨事业单位,承担着山前街道2.45万余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xx等工作。是一家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卫生服务机构,其性质首先不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因此,项目建设是以社会效益为前提的。
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保障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险和身体健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章
12.1主要结论
(1)项目建设符合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2)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闽卫医[2006]202号)要求,建设规模合适可行。
(3)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
(4)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保障当地群众的医疗保险和身体健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2.2建议
(1)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落实好资金供应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缩短投资周期,使其早日发挥功效,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的实施必须具有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充分考虑到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需要,整体规划要超前,水、电、道路、排水、通讯以及基础等的设计应保证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