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获悉,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的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可能影响我县对美国出口的增长势头。 根据新法案,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生产、、仓储等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美国食品和xx管理局)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还必须单独登记并缴纳年费。此外,该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新法案还规定,FDA将以更高的频率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面临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如果首次检查不通过,复查时企业还要支付FDA的费用。FDA在有理由相信食品不合格时,不需要提出确切的证据即可要求企业自愿召回或下达强制召回令,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同时,企业违反法案受到的处罚更加严厉,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