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排水收费办获悉,温泉污水费今年将逐步在主城九区开始执行,征收标准:主城九区居民0.7元/立方米、非居民1元/立方米;其他区县居民0.5元/立方米、非居民0.9元/立方米。
据重庆市排水收费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每年用于污水处置方面的成本高达近10亿元,但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置费仅有2亿~3亿元,缺口达到数亿元之多。
企业或个人开采温泉水、地下水并使用的过程中,一般会造成污染,但重庆一直没有进行过相关污水处置费的征收。2009年5月,由市市政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备水源用户(含地下水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目前,温泉水、地下水用水单位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已在主城九区实施开展,各区污水处置费征收单位正在对辖区使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摸底,并安装专门的水表,按量逐步开征。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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