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舞蹈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转)_兔宝_新浪博客

(注:今年只招芭蕾舞专业,所以兔子不去考.想考芭蕾的孩子可以去试试.年龄要求9岁以上.上海舞校网址:www.sta.edu.cn)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上海市舞蹈学校) 

 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一九六0年。设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业。二00二年经上海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学校自一九九三年起评为{gjj}重点中专。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建校四十多年来培养了谭元元、黄豆豆等一大批优秀舞蹈人才,在国际国内舞蹈界享有盛誉。

   办学宗旨

  坚持与时俱进,凸现办学特色,努力创建“世界知名国内{yl}”的专业舞蹈学校。强化专业技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优秀舞蹈表演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

芭蕾舞(七年制)    基训   双人舞/舞蹈    足尖与技巧   现代舞   外国民间舞   

中国民间舞   毯体    剧目排练  实习演出 

公共文化科目   语文  英语  数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基础音乐  艺术欣赏   

信息技术基础  心理健康教育 

学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生事项中说明。 

学籍管理 

  凡经上海市教委备案在册的学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期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复学手续,或因故退学、受到开除学籍处理者,则取消学籍。具体细则详见《学生手册》。 

奖学金制 

  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zg}奖学金8000元 ,奖学金总比例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学习特别优秀者,将获得上海市政府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奖励基金。

帮困助学金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政策,学校设立了帮困助学金制度,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困补助。{zg}补助学费标准每学年每人4000元,具体祥见《舞蹈学校帮困助学操作细则》。 

毕业指导

  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中专xxx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毕业生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按照国家高考政策,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 

试读期限 

  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试读期为一年。凡专业主课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四门以上(含四门)成绩考核不合格者、身体不适应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甄别,退回原籍。 

报名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无内脏、骨骼等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同时招收适当比例的留学生。 

  报名时请交二张一寸当年照片,本人户口复印件,学生联系手册复印件,并准确填写考生情况、联系地址。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 

  专业考试时,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

 

芭蕾舞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注:外地设点时间(2009年2月14日——5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见网上通告 

澳门班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详情另见澳门演艺学院舞蹈学校招生广告。 

考试项目 

考试程序

  考生报名后由招考人员安排初、复试,当场通知复试名单进入总复式,总复式通过者参加文化考试及身体检查。合格者学校将在一个月内发出录取意向书。经双方确认后报上海市教委审批、考生所在地盖章备案后,由市教委统一发放、本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考生、家长须知

  填写报考单:按要求正确填写各项内容、贴上一寸照片,并在备注栏填写报考专业。进入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

 

  初试结束后,考生将被明确通知复试、总复试与否,参加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在指定日期准时来校报考。总复试考试日期以考生拿到的总复试通知单为准。

 

  考试期间考生家长请到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 

专业、文化评分标准

  专业分数按高分至低分排名划线。凡在线内的考生,其中如有文化分数不及格者(加分后仍不上线的)、体检不合格者(经复查确认有异常的),则自动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名额由其他考生按专业分数排名自动上升名次,但不享受文化加分。文化录取线划分标准:根据总考生人数的三分之二比例。其中,专业优异者,可加文化20分。 

录取标准

依据2009年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制度、招生体检标准(根据医院标准)。 

收费标准

   报名费:8元,专业考试(每项目20元):初试 60元、复试 80元、总复试 80元、文化考试(每科目20元)40元(票据有沪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考生考试期间的考试用品、吃住行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对考委及考试相关人员进行请客、送礼,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条例解释权归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招生办。

 

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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