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班3五戒相经讲义和题库·第四讲92-108页_十佩健康解脱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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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之前宣布群規 1以尊重佛法僧為原則,不得歧視佛教任何宗派 2不誹謗僧寶和同修道友,3請在共修學習的時候保持空杯的心態,不要因為自己學過某部經論或者學過很多年是老修行了,就開始用傲慢心輕視和歧視其他剛學的同修,不自贊毀他。須知傲慢是毒害自己的毒藥。請保持謙虛的心態,友善待人。4共修期間禁止打岔,說其他和本課無關的話題。共修期間不聊天。講義發完后可討論,5謝絕無依據論斷.

《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第4讲学习题库
1、在哪六种开缘下取用他人物品不犯盗戒?
2
、盗戒的制戒因缘是什么?
3
、试从十四个方面列举各行各业不同程度存在的犯盗戒现象。
4
、盗财物具足哪四大属性犯根本罪?
5
、偷盗的动机有哪六个方面具有基、加行、究竟时犯根本罪?
6
、如果有人将财物分几次偷走,且每次价值均未过量,但总价值已过量,此人是否犯根本罪?
7
、犯盗戒的轻重差别有何不同第四讲
是故世尊赞戒言,具戒之人值遇佛,
具戒之人最胜饰,具戒之人妙香涂,
具戒之人诸欢喜,具戒之人清凉水,
具戒之人世间赞,人天圣位以戒得。
诸位善知识,首先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为一切的如母有情能够得
到人天的暂时安乐和究竟的解脱安乐,所以我们来学习《佛说优婆塞五戒
相经》。
【又,诸有主鸟衔宝物去,为野鸟所夺;居士以盗心夺野鸟取,犯中
可悔。】
整个一长段都是讲不同的戒相。前面是野鸟把居士的庄严具叼走了,
衔走了,然后遇到有主鸟从野鸟那里夺过来,居士以一个盗心去夺有主鸟,
就犯不可悔。因为他已经成就了犯盗戒的六缘:他物,他物想,起盗心,
兴方便,值五钱,举离本处,这样子六个都有了,所以从鸟的主人那边得
罪,犯不可悔。
如果是还没有夺取这个有主鸟的时候,在等待的时候,是中可悔,是
方便罪。
另一个方面,如果是有主人的鸟来衔了这个宝物,给野鸟(野鸟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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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所夺了,居士以盗心从野鸟那边取过来,这个是犯中可悔,那是从
盗心来结罪的。
【若待鸟时,亦犯中可悔。】
这个中可悔,蕅益智旭大师在《笺要》里认为是流通的时候搞错掉,
应该是小可悔。在等待那个野鸟,从野鸟那边夺取过来,这个时间之内是
犯小可悔。
弘一律师也支持蕅益智旭法师这个观点,他就从《大律》里面抄录一
段出来补充解释:“以偷夺心,夺野鸟取,偷兰遮。若待鸟时,突吉罗。”
所以可以证明这个就是小可悔,小可悔罪。
【余亦如上。若居士蒲博,以盗心转齿胜他,得五钱者,犯不可悔。】
“蒲博”:“蒲”就是摴蒲,“博”就是博钱。“摴蒲”本来是指下棋,
以下棋来作赌注,来赌钱。
“以盗心转齿胜他”:他用来作为赌钱的骰子,比方说是象棋子,或
者围棋子,这个都称为“齿”;“转齿”就是把筹码、骰子或者象棋偷偷地
换掉,然后来赢其他人的钱,所以称为“转齿胜他”。
“得五钱者,犯不可悔。”所得的这个财物超过五钱,超过2.47 元的
价值就犯不可悔。
根据《优婆塞戒经》和《梵网经》,这个“蒲博”都是属于犯轻垢。
如果受了菩萨戒,赌钱这些是属于犯轻垢。乃至于耗费光阴,去下象棋,
玩种种的游戏,都是犯轻垢。但是这里面只是讲五戒,所以下象棋那些是
没有犯五戒。如果“转齿胜他”,偷偷地把那些筹码换掉来赢他的钱,这
个就是盗心,所以超过那个金额就犯根本罪,不可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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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居士以盗心偷舍利,犯中可悔。】
以偷盗的心来偷佛菩萨和诸大圣者的舍利犯中可悔。因为这个无法去
计算舍利的价值。
【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佛亦我师”,清净心取者,无犯。】
如果是以清净心,恭恭敬敬来请这个舍利供养是无犯。在古时候都没
有好像xx舍利这些事情,所以如果以清净心来求得佛舍利供养,这个是
没有问题的。但是现在就不同了,人心越来越低劣,甚至于会有人拿舍利
子来卖钱,或者是变相地来卖钱。如果是以一个xxxx此舍利,来谋利
的话,就会按照他所卖的那个钱来论他犯偷盗戒的罪。所以我们在求取舍
利的时候,到底是清净心还是贪心,就各人心知。如果是本身内在心没有
清净,口里说不贪心的话,又变成犯了一个妄语了。
在《梵网经菩萨戒本》的轻戒第31 条里面有说到:“佛子,佛灭度后,
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卖佛菩萨父母形象”,应该马上自
己去取物来赎回佛菩萨形像,不赎回来也是犯轻戒。何况是现在有一些不
如法的,甚至于拿来xx,那样子就更加不如法了。
【若居士以xxx经卷,犯不可悔,计值轻重。】
如果是以偷盗的心来取经卷,根据她的价值,如果超过就是犯不可悔
罪。如果取经卷去学习,没有一个{yj}地占有心,学习完以后还是赶快送
回来,这样子是可以通忏悔。
【夫盗田者,有二因缘夺他田地:一者,相言;二者,作相。】
这个犯盗是争夺世间的那些田产。“一者相言”,告状,诉讼到官府。
“二者作相”,在地界上面立那些标志,立标示界,这个称为“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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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居士为地故,言他得胜,若作异相,过分得地,值五钱者,犯不
可悔。】
如果是以一个盗心来做这些手脚,或者通过官府,或者是自己在立地
标的时候,标过界一些,如果超过这个价值都是犯不可悔。所以我们应该
要谨慎,在一切行为之中都不犯盗戒,并且要心量宽广,不要争夺这些外
在的财产。
清朝时候,安徽的桐城,有一个宰相叫做张英。他的邻居建房子占了
他家里三尺地,管家马上就写信给他,他回一封信就说——
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管家看了以后就很惭愧,也就没有去争夺了。而对方也很感动,所以
也就主动把张家那个地让出来,并且自己家里面的地还往后再退三尺,就
是六尺巷。应该学习这样子,不可以以盗心来侵占。
【有诸居士应输估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
如果是应该要纳税,但是没有纳税,超过五钱,是犯不可悔。
【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
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值五钱,犯
中可悔。若税处有贼及恶兽或饥饿,故示异道,令免斯害,不犯。】
这一段是讲过海关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讲:“你帮我把
这一件东西带过去,过得那边以后,应该交的税款给一半你。”如果你带
过去了,偷的这个税是超过五钱,是犯不可悔。
“若示人异道”,异道就是另一条路,如果给人家去开方便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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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那个关口,另外有一条小路可以偷偷地过去,然后也不用纳税。如
果“示人异道,使令失税”,国家的这个税收流失超过五钱是犯中可悔。
这一段是比较略一些。弘一律师根据《大律》有一个补充,有这么几
个方面。
{dy}个方面,“若估客语:与过是物。与过者,是税物值五钱,犯不
可悔。”本来应该纳税的,但是那个人他没纳税,他就请你给他带过去。
带过去的话,如果应该纳的税超过五钱,你就犯不可悔。你是好心帮人家
带东西,为什么还是犯了?因为你犯了一个随教盗,人家犯偷盗,他教你
作,你就帮他作了,这样子是同犯,所以犯不可悔。
“若估客到关,语与过是物,税值当与半。与过者,亦尔。”如果说:
“你给我带过去,应该纳的税我给一半你。”你给他带过去也是犯不可悔。
“若云税值尽与汝者,亦尔。”如果说:“那些应该纳的税我全部都给
你。”那你帮他带过去,也还是犯不可悔。
并且“若估客到关,示异道令过,断官税物,是税物值五钱,犯不可
悔。”如果说要过海关的人已经到了,然后你给他另外指一条路,可以不
纳税,这个税额超过五钱以上也就犯不可悔。
“若估客未到关,示异道令过,断官税物,是税物值五钱,犯中可悔。”
这个就是说那个人还没有到,你预先告诉他,另外有一条路可以过去,这
样子断官税物是犯中可悔。
还有一种情况是不犯,也就是说那个税处有强盗或者有恶兽,因为种
种的客观原因,就告诉他从另一条路走,让他不要受伤害,这样子是不犯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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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就是过海关的时候也好,{zh0}不要帮人家带东西,因为很
有可能会产生一些误会。并且就算是其他人找你借东西,或者寄存东西在
你这里面,你都应该当场看一下,并且在还给他的时候也应该要看一下,
这样子就可以防范一些误会的产生。
《五分律》第二十九卷上面说:“时跋难陀与估客共道行,到关税处。”
当时有一位比丘跋难陀,他与那些做生意的人一起走到海关那里,做生意
的人突然要借他的背囊用一用。“估客从跋难陀借囊,密以大价珠著囊中,
还之,跋难陀不觉。出关已,索囊中珠。跋难陀言,我不取汝珠。估客云,
汝实不取我。”
汝实没有拿我的宝珠。就是说做生意这个人为了逃税,做了一个手脚,
他先跟这位法师说:“我借你的背囊用一用。”然后偷偷地在他的背囊里面
放了一个价值很高的宝珠,然后就把背囊还给跋难陀。跟随跋难陀一起过
关以后,他就要求跋难陀把背囊里面的宝珠还给他。跋难陀说:“我没有
拿你的珠子。”
估客就说:“汝实不取。我向汝借囊,以珠著中耳。即还其珠。”你确
实没有拿我的,但是我前面向你借背囊的时候就偷偷地放在里面了,你现
在还给我好了。然后就把珠子给他。但是跋难陀事后就起了一个疑惑心,
想着:“我这样子是不是犯盗了?”
“生疑,问佛。佛言,不犯。若欲出关,人从借物,还已,应抖擞看,
犯者下品罪。”你这样子犯是没有犯,因为你没有盗心,没有说偷盗,或
者偷税、漏税,盗海关关税,你没有那个意思,xx都不知情。但是以后
做事情就要谨慎,如果人家向你借东西,还的时候你要抖擞看,如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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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就是下品罪。所以在海关或者其它这些,{zh0}就不要帮人家拿东西去过
关,免得招来一些麻烦。
【又有居士与贼共谋,破诸村落,得物共分,值五钱者,犯不可悔。】
与那些强盗小偷共同商量去劫掠村庄,得到的物品共分,值五钱就犯
不可悔。
【盗无足众生者,蛭虫、】
“蛭虫”,水蛭。水蛭就是蚂蝗,可以做药的。
【于投罗虫等,】
一种虫。
【人取举著器中,居士从器中取者,犯不可悔,选择如上。】
因为已经超过那个价值,并且又已经举离了本处,所以就是不可悔。
没有举离本处是可悔。
【盗二足三足众生者,】
这一类就是说去偷那些动物,两条腿的,还有一些是三足。三足,比
方说,中国的古书上面记载,大禹的父亲单名叫做鲧。他的父亲因为治水
无功,所以就给舜帝杀之于羽山,他的神识就化为一个三足的鳖,这样子
是三足的众生。
【人及鹅、鹰、鹦鹉、鸟等,是诸鸟在笼樊中,若xxx者,犯不可
悔。余如上说。】
本来鹅、鹦鹉、鸟,那些都关在笼子里面,你犯盗心,那个六缘成犯,
六个缘都有了,已经举离本处了,所以就犯不可悔。起了盗心,也兴了方
便,但是还没有举离本处,还是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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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人有两种:一者,担去;二者,共期。】
那些xx人口是属于犯重的偷盗戒。
“盗人有两种:一者,担去”,好像古时候那些盗匪,强行地抢走那
些妇女、小孩,或者绑架,这样子是“担去”。
“共期”,就是欺骗他。比方说要拐卖、拐骗那个小孩子,就跟他说:
“你父亲在某某地方出事了,你现在跟我来,上我的车,我带你去。”这
个小孩子如果两足移动了,过二双步,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小孩子跟着他走
了,并且走了不到一尺的距离,这个人就犯了不可悔,不可悔罪。
【若居士以盗心担人著肩上,人两足离地,犯不可悔。】
做绑架,他两足已经离开地面就犯了,犯了不可悔的根本罪。
【若共期,行过二双步,犯不可悔。】
“二双步”在《高丽藏本》的《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和《一切经音
义》上面都是写作“二叟步”,也就是老年人走两步路的距离,一般是不
到一尺,如果超过这个就犯不可悔。
【余皆如上说。盗四足者,象、马、牛、羊也。人以绳系著一处,以
盗心牵将过四双步,犯不可悔。】
如果是偷那些象、马、牛、羊,给它牵离本处,过四双步就不可悔。
【若在一处卧,以盗心驱起,过四双步,犯不可悔。多足亦同。若在
墙壁篱障内,以盗心驱出,过群四双步者,犯不可悔。】
本来那些动物是在房子里面,或者在篱笆里面,把它们赶出来,这样
子也是犯不可悔。
【余如上说。若在外放之,居士以盗心念:“若放牧人入林去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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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xx。”发念之机,犯中可悔。】
这个是从盗心结罪
【若杀者,xxx罪。】
如果有杀这些动物,是按照前面的不杀生那一条来结罪。
【杀已,取五钱肉,犯不可悔。复有七种:一、非己想,二、不同意,
三、不暂用,四、知有主,五、不狂,六、心不乱,七、不病坏心。此七
者,取重物,犯不可悔;取轻物,犯中可悔。】
“非己想”,你明明知道这个财产不是你的。
“不同意”,不同意就是说你要用人家的,人家不会高兴,你们关系
也不是很亲密,这样子取重物值五钱就是犯不可悔,如果不够五钱是中可
悔。
“三、不暂用”,你当时起的念头,不是说暂时借去用一用,是想永
久性地占为己有,这样子是犯不可悔。
“四、知有主”,明明知道它是有主之物。
“五、不狂,六、不心乱,七、不病坏心。”这些都是说生理上、心
理上、精神上都没有问题,都很正常,你自己有判断能力,这样子如果取
重物就犯根本罪;取轻物,低于五钱就中可悔。
【又有七种:一者,己想;二者,同意;三者,暂用;四者,谓无主;
五狂;六心乱;七病坏心。此七者,取物无犯。】
这个也就是讲了一些开缘。有一些情况下面你可以拿,然后不犯这个
偷盗戒。这一些是什么情况?
{dy}种情况是己想。亲厚,在律上面就讲了,大家这个关系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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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家庭里面大家是兄弟姊妹,这东西大家平时都已经同意了,互相用,
互相拿,就没关系。比方说,哥哥穿弟弟的衣服,弟弟穿哥哥的鞋子,大
家平时都是关系非常好的,非常亲厚的。
有几种情况是亲厚,所以不分彼此,这样子就算是用了,并且超过五
钱的价值也是不犯盗戒。所以学习这个要很灵活,在《四分律》的资持释
里面就有说到,“亲厚者,无彼此也。”七法中——
一、竭力代劳,为之不厌。就是这两个人的关系非常好,对方有什么
事情我愿意尽心尽力地去帮他,并且一点都不会疲厌。
二、己所重物,与已不吝。就是说我很喜欢的东西,如果对方要的话,
我马上毫无吝啬就送给他,关系是那么好了。
三、极相违恼,了无所恨。如果万一两个人生起了矛盾,产生了摩擦,
但是心里面一点都没有恨他的意思,这样子关系非常亲厚。
四、吐露私心,而无所隐。自己内心深处的话会向对方去讲出来,自
己的隐私也会讲出来,一点都不会隐瞒,关系非常亲密。
五、掩恶扬善,恐伤外望。如果对方做得不太好,会尽力帮他掩饰,
帮他调解,好的会赞扬,会在大众面前赞扬。
六、囚系患难,多方拯济。如果万一对方有一些什么灾难,乃至于给
关起来,关在牢狱之中了,都会想方设法去帮助他,去救他出来。
七、贵贱贫富,终始一如。无论对方是贫富贵贱,始终都是交情非常
深厚。
如果是有具足这个七点的情况底下就是取物无犯,你用他的东西是没
关系,是不犯盗,拿对方的物品是不犯盗戒。这个是讲关系非常亲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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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底下。
开缘有六
在本经里面就列举了不犯这个盗戒的开缘。一般的律上面的说法有六
种开缘:
一、与想。也就是说对方他已经给我了。
二、己想。是自己的东西。
三、同意。同意也就是亲厚想,听到我在用他的东西,他不单单是不
会吝啬,不会生气,他还会心很欢喜,这个是同意。
四、暂用。我没有打算长久用,暂时不方便用一下,以后马上就会归
还给本来的主人。
五、谓无主。也称为粪扫想,以为这个东西可能是人家扔掉了,或者
没有主人的,所以就捡过来,不知道这个物品是有人摄属的,这些都是不
犯。
六、狂乱坏心。自己没有自主判断的能力。
这六种情况底下都是取用不犯的。
这样我们这里面讲到的七种就好明白了:一者己想,认为是自己的东
西;二者同意,也就是说我用了他的,他知道以后不单单是不会生气,而
且还很高兴,因为我们关系非常密切,非常亲厚;三者暂用,暂时借用;
四者谓无主,我以为这个是没有主人的,无主之物;五狂;六心乱;七病
坏心;这个都是没有自主判断的能力,“此七者,取物无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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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居士种植萝卜,又有一人来至园所,语居士言:“与我萝卜。”
居士问言:“汝有价耶?为当值索?”答言:“我无价也。”居士曰:“若须
萝卜当持价来。我若但与汝者,何以供朝夕之膳耶?”客言:“汝定不与
我耶?”】
“汝定不与我耶”,也就是说你一定不给我吗?
【主曰:“吾岂得与汝?”】
有一个居士种了一些萝卜,另外有一个人来找他要这个萝卜,然后他
也不给钱,也没有东西来换,所以这个居士就不给他,说:“你也不给钱
来买,也没有东西跟我换,我如果全部送给你,我吃饭怎么办啦?”
这个客人就很不高兴说:“你一定不给我吗?”
主人说:“我肯定不给你。”
【客便以咒术令菜干枯,】
这个人就念那些咒,让那个居士所种的萝卜都干枯掉了。
【回自生疑:“将无犯不可悔耶?”】
然后念咒的这个人自己就起了疑心,是不是我犯了这个不可悔的偷盗
罪呢?
【往决如来,佛言:“计直,所犯可悔、不可悔,】
“直”,跟“值”是通假字。根据你所伤害的对方所种的那些植物的
价值,如果是超过五钱就是不可悔。
【茎、叶、华、实皆与根同。”】
就是种植的那些,好像叶子、花,乃至于果实,这些都一样,都是按
价值来算,如果超过就犯不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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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人在祇洹间耕垦,脱衣著田一面,时有居士四望无人,便持衣
去,时耕者遥见,语居士言:“勿取我衣!”居士不闻,犹谓无主,故持衣
去,耕人即随后捉之,语居士言:“汝法应不与取耶?”居士答言:“我谓
无主,故取之耳,岂法宜然?”耕人言:“此是我衣。”居士言曰:“是汝
衣者,便可持去。”居士生疑:“我将无犯不可悔耶?”即往佛所咨质此事。
佛知故问:“汝以何心取之?”居士白言:“谓言无主。”佛言:“无犯。自
今而后,取物者善加筹量,或自有物,虽无人守,而实有主者也。”】
这一段就讲有一个居士,他在外面走,看到有一件衣服挂在那里。其
实是有一个人在耕田,他热起来了,衣服取下来挂在那里。居士以为是无
主物,是人家不要的,所以他就把衣服拿走了。
拿走了以后,耕田的人就大声叫:“你不要拿我的衣服。”
居士耳背没听到,继续往前走。
耕田的人就追过来问他:“你为什么要拿我的衣服?”
居士说:“我不知道这个是有主物,所以我就取了,就拿走了。”
耕田的人说:“这个是我的衣服。”
居士说:“是你的,那你拿回去嘛。”
拿回去以后,居士生起一个疑惑心来,我这样子是不是犯了这个盗戒
呢?就去佛那里请问。
“佛知故问”,佛陀其实明明知道他的发心,但是故意要问他:“汝以
何心取之?”你当时是以什么样子的动机,什么样子的心态来拿那件衣服
的呢?
居士说:“我以为是没有主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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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开示说:“无犯。”这样子的话,你没有犯盗戒。但是你从今以后,
“取物者善加筹量”,一定要考虑清楚,观察清楚。观察什么呢?“虽无
人守,而实有主者耶。”虽然这个东西放在这里,没有人守护,但是它是
不是有主物呢?要看清楚,不要随便拿。
【若发心欲偷未取者,犯下可悔。取而不满五钱者,犯中可悔。取而
满五钱,犯不可悔。】
这里面其实有四重的解说。
一、欲偷未取下可悔。因为他是远方便,就是说动了一个偷盗的念,
但是他没有真正地动手去做。这样子是下可悔,是比较容易忏悔清净。
二、取而未离处中可悔。近方便,已经拿起来了,但是还没有拿开主
人的那个地方。这样子是中可悔。
三、不满五钱中可悔。虽然拿了,但是它的价值没有超过五钱,还没
有xx失去无作戒体,所以称为中可悔。
四、满五钱不可悔。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无作戒体。但是可以依靠大乘
的取相忏,见好相,可以忏悔清净。
这个都是从佛制戒上面来说的。从自性罪上面来说,这些所有的,无
论是满不满五钱,都是有自性罪,然后一定要还,因果上面来说要偿足自
停。
这个世间犯盗戒的是很普遍了,你看那些建筑公司包工程的时候偷工
减料,这个就是犯盗了,然后建筑质量又很差,这个建筑物倒塌下来,致
使人死伤,就犯了杀和盗,这个两种不可悔罪都犯了。还有是那些卖假药,
值五钱以上,具足六缘,都是犯不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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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五戒是人类安定和谐繁荣的基石,五戒是实现人类能够和谐共存
的根本,我们人类的幸福首先应该是尊重有情的生存,所以我们要不杀生。
人类的生存就需要依赖衣、食、住,这些资生的物质。所以龙树菩萨在《大
智度论》上面把资生物质称之为外命:
一切诸众生,衣食以自活,
若夺若劫取,是名劫夺命。
人的生命得到保障,有安全以后,他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赖以生存的私
有财产的安全,因此盗戒就排在第二位。不偷盗就是不要非法得财,要能
够取之有道。更进一步要能够广行布施来救度世间,以财施、法施、无畏
施来度化众生。
制戒因缘
这个盗戒的制戒因缘,根据《四分律》上面说是佛陀成佛以后六年。
这个制戒因缘是佛陀在游化王舍城灵鹫山的时候,当时比丘们都在结夏安
居之前,自己用草木搭起一个个简陋的茅棚,在雨季到来的时候,比丘们
都每个人一间,精进地用功修习禅定。然后解夏以后,大家要把各自的茅
棚拆掉。
但是当时有一位长者,名叫檀尼迦陶师子,这位长老就舍不得拆,其
他的比丘都把茅棚拆掉了,自己游化十方去了,这位长老就一直还是住在
那里面。
以后等到他出去托钵乞食的时候,上山砍柴火的人到灵鹫山来,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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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房子拆掉作为柴火挑走了,所以他又来造一个。又隔不了多久,出去
托钵,这个房子又给那些砍柴的人拆掉了,所以他就自己动手造了一个很
精致的小泥房子,颜色好像火一样的。因为这个不符合律制,所以佛陀安
排弟子把他的泥房子又拆掉了。
这位长老就很忧愁,不知道怎么办。突然他就想起他出家以前的一位
老朋友,正在给摩竭陀国的国王频婆娑罗王看守木材。他就跑去跟老朋友
说:“国王已经同意了,所以我要拿一些木材走。”就拿那些木材造了一个
木房子。
频婆娑罗王知道以后就非常生气,警告檀尼迦陶师子说:“这个是防
洪的木材,如果xx的人是犯死罪。”
佛陀因此就制定这个盗戒,制定不与取戒。
但是我们要能够知道这个戒法的时空适应性,因为时间很久远了,我
们一定要能够了解时空的适应性。当时佛陀制戒的本怀,制定这个不与取
戒的本怀是什么?是根据王舍城当时的法律,如果偷东西在五摩沙以上就
是判死罪,所以佛陀就根据这个国法来制定,我们翻译过来的时候就译为
五钱。有一些法师就会把它算得很细,值多少钱银子,现在人民币是2.47
元,然后多少,这样子去换算,当然对我们有一个警惕也是很好。但是一
定要有一个变通,要能够很圆融,要能够体会到佛陀制戒的本怀和根本的
精神是与国法相应。什么样子是真正的犯盗,有一种圆融的变通的说法,
就说是与国家的法律相应,法律上面要定罪的话,这个就应该是犯盗。这
个时空的适应性就非常广泛了,不管什么时代,什么地方,什么时空底下
都可以适用这个持好不与取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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