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选辉{dj2}深度调查:
深圳市博物馆公共停车场不公共
--部分泊车位涉嫌被政府机构长期无偿“霸占”
(有空车位的时侯仍旧放一块“车位已满”虚假牌)
车主黄先生反映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涉嫌违法禁止泊车
2010年1月14日深圳李选辉接到车主黄先生反映:13日下午开车到该停车场泊车。停车场门口的一个保安管理人员立即以车位已满拒绝其入内泊车。黄先生要求等候,在有车辆离场后再进场,仍遭决绝。该管理人员并勒令其将车退后,让有月租卡和要进停车场洗车的轿车进入。同时,该停车场所有管理人员均未佩戴上岗证,态度极其恶劣。有人扬言不退后就砸车……随后园岭派出所民警到场在不查清事情来由的情况下,强行让黄先生将车退出,其间现场民警态度恶劣。
独立调查人李选辉前往现场情况核实:
为了核实情况,李选辉陪同黄先生进行了现场核实,来到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深圳市博物馆,发现在博物馆停车场内有空车位的时侯,在泊车的车主没有月卡的时侯,被拒绝泊车这一情况属实。前来泊车的车主有两辆被拒绝泊车。同时,该博物馆内有一营利性的洗车点,占用了停车场约40个平方米,经了解每洗一车收费25元。但在店里并没看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车主黄先怀疑洗车场与博物馆停车场管理人员勾结,只要洗车进来送钱的进来都放行,被拒绝进入泊车的车主有时为了进来泊车,不得不被这样温柔文明强暴地方式先给车洗桑拿再泊车……李选辉问黄先生,那下一次你进来的时侯也说洗车,看看情况如何?黄先生说昨天因为在这与博物馆停车场有纠纷时他就这么说,洗车场的老板竟然让我下车帮我开车进去洗车……
(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只允许持月卡、有特殊身份、入内洗车的人泊车)
向深圳市交通管理局投诉深圳市博物馆社会类公共停车场不公共涉嫌违法的情况
对此,李选辉随同黄先生一起去了深圳市交通管理局投诉深圳市博物馆社会类公共停车场不公共涉嫌违法的情况时被告知该事件的投诉应在莲花二村交警大队,于是二人前往莲花二村交警大队反映问题,工作人员只受材料但无受理回执,称如果需要回执应去深圳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随后李选辉陪同黄先生驱车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却发现11点40分的时侯相关负责人不在,下午上班的时侯黄李二人再次赶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反映了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涉嫌违法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副中队长给予了受理,给并了一份回执。
(目击内有空车位但无月卡又不入内洗车被深圳博物馆社会公共停车场拒绝入内泊车的小汽车)
向园岭消费者保护站投诉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侵害消费者权益受到重视
随后,李选辉陪同黄先生并去了园岭市场监督所消费者保护站投诉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该所领导对此很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深圳市博物馆调查此事。
投诉园岭派出所出警的民警粗暴涉嫌违法行使公务无果
由于,在园岭派出所内没找到当时出警的民警人员,对于园岭派出所民警是哪位涉嫌粗暴违法行使公务的情况暂时未能进行调查。但黄先生表示择日一定得再去找找当时现场处理该纠纷的涉案民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通过工作人员对话及口述曝停车场内幕
在深圳市博物馆通过工作人员口述李选辉获知,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是属于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无疑的,内设的洗车场工商调查人员要求其拿出营业执照时,博物馆工作人员称现在财务下班,洗车场的营业执照在财务处保存。同时,从了解中得知如今的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办理月卡的有70-80张,多数是老市委信访工作人员及公务人员办理的月卡,李选辉在向博物馆该工作人员求证市委信访工作人员及政府公务人员在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否交纳费用的问题时,该工作人员毫无忌讳地说他们都是免费的,车位比较紧张,一般没有月卡的时侯,社会车辆是不允许进入的,希望我们能给予理解……
追问
众所皆知,社会类公共停车场是指对社会公开使用的公共类型停车场,是政府缓解停车场严重不足、停车难的问题的举措。而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就是属于社会类公共停车场,也是博物馆的配套设施,在没有满足市民到博物馆参观旅游停车使用的情况下,该公共类停车场擅自将车位租给洗车个体户商业经营,以此来谋私利。更严重的、谎唐、离谱的是对社会公共车辆采取不公正对待,有月卡的可以泊车,无月卡的在有空车位时也不给予泊车,且将社会公共车位部分免费给予政府单位及公务人员无偿使用,固定长期霸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强迫或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延误提供商品和服务”。深圳市博物馆社会类公共停车场非法剥夺社会车辆车主自主选择泊车的权利,无视法律将社会类公共资源据为自己的“地盘”。这一情况应该得到社会及监管部门的重视,对于这一涉嫌违法的问题应给予及时查处并使其恢复社会公共停车场的所有功能。《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的专业巡查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有关规定。为此,黄先生请求有关部门能重视该问题,请求有关部门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深圳市博物馆停车场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做为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无疑是政府为缓解公共停车难,公共车场严重不足之举措,而深圳市博物馆紧邻老深圳市人民政府其做为深圳市的重要旅游景点,也是深圳市对外重要窗口,它的文明规范的管理更是需要重视,其停车场做为社会类公共停车场应革除一切非法不文明的现象,该问题应该彻底杜绝再次发生,保障其做为社会类公共停车场的合理合法公平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