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意见》中明确,将探索组建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对市人民医院等七所市属公立医院及以后市财政投资新建的市属公立医院的人、财、物进行直接管理;同时,选取莞城、石碣等镇街进行基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对于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东莞将探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行院长聘任制与院长负责制,医护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制度,逐步实行全员的聘用,用绩效考核这样的制度和岗位绩效分配制度来体现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另外,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意见》还提出了"医药分家"的措施,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做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xx实行零差价的销售。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来解决。这个《意见》它具体的实施时间暂时还没有制订出来,但是相关配套文件将会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