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麻烦的“入住”
入住了,你能踏实吗?不能,入住后的陷阱同样有很多,一不留神还是要被黑。
 
  陷阱一:突然出现的设备层

  设备层是高层的塔楼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些大的管道回路、水泵、电器等等往往要集中在某一层上。但开发商不会在你买房的时候告诉你,你买的这一层恰好是设备层,等你入住了,你才发现你家里多了有很多原来图纸上没有的管道。这些管道或横亘绵延数米,或顶天立地直上直下,但不管怎么说,{jd}是占用了你家的空间。

  这时你如果再去找开发商,他会说这是不可避免的,国家也是允许的有设备层的。你感觉是吃了哑巴亏,有理无处诉。

  这里的一个陷阱是,开发商没有把应该让你知道的事告诉你。

  对策:别忘了问问开发商,这楼的设备层在几层?具体的设施有什么?然后把开发商说的话签进合同里。

  陷阱二:楼顶的文章

  A业主看中了一栋塔楼的顶部跃层,被设计精巧的户型所吸引,经过对面积的测算、性能价格比的分析之后,很高兴地买了下来。入住以后,才赫然发现原来楼顶的水泵离自己的卧室只有几米远。如果水泵的风机开始工作,噪音大得足以让你“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而这在楼书、规划图上{jd}没有标明的。每到风机开动的时候,A业主就只能听着风机的噪音和感受着风机带来的震动入睡了。

  顶部是很多设备施舍的集中地,在设计上虽然考虑到了对居住的影响程度,但还是会有意外。这种问题一旦产生往往很难解决。

  对策:把规划图看清楚,详细询问楼顶有哪些设施,如何分布,哪些会产生噪音、震动。

  陷阱三:长高的会所(也可以是其他建筑)

  有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在买楼时图纸上的一些建筑物在交房入住后,你会发现都长高了不少。

  B业主在购买了一处预售商品房时,看图纸上标明自己所买的单元前是该小区的会所,问售楼人员,被告知只有两层。一年后入住才发现,会所居然有三层,而且比原有高度足足高了5米,恰恰遮住了自己购买的位于一层的卧室,采光几乎少了一半。找开发商理论了半天,最终无功而返。

  像这样的开发商不在少数,为了出面积,多利润,往往会把一些建筑物加高许多。

  对策:C业主是一位律师,在买房时也注意到自己购买的楼层前有一处××建筑物,于是要求开发商承诺该建筑物的高度不能超过××米,并将这条签进了合同。

  陷阱四:乡产权是不是产权

  入住之后,{zd}的问题就是房屋产权的问题。不少开发商许诺在入住不久就办理产权,但是有一种产权陷阱是非常危险的,就是乡产权的问题。

  张先生是两广工程的拆迁户,听朋友说位于朝阳区双桥农场附近的某小区的现房价格比较便宜,便去开发商的售楼处洽谈,在得到开发商口头承诺该房项目五证齐全,能办产权证的情况下,便以每平方米1787元的价格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张先生实际上根本办不下产权证,开发商只能给所谓的“乡产权”,因为该小区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开发商根本没有办理过国有土地征用手续,也没有销售许可证,因此便向开发商要求退房,但开发商以这么便宜的房子当然只能办“乡产权”为由拒不退房。

  对策:这种所谓乡产权的房屋一般是开发商与当地有关部门合作,以联合房地产开发为名,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开发建房,并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出售,该土地根本没有办理国有土地征用和出让手续,开发商根本没有取得该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销售许可证。因此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该房产项目是一个违法项目,开发商对该小区房产根本不具备合法的销售权。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契约并非北京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制定的销售契约,仅仅是开发商内部制定的房产契约。该契约不仅没有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且在内容上缺乏商品房销售契约的众多必备条款。因此该契约是在开发商恶意隐瞒真相下所签订的一份典型的无效合同。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并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买房时首先要审查好房产项目的合法性,违法项目房再便宜也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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