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楼市阳光房调查_昊泽丽得053188169088_新浪博客

新修订的《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新规规定,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zd0}不超过150米,该规定为省城采光权纠纷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目前济南房楼市各楼盘的日照时间执行的如何?开发商怎样处理日照不达标的房子?购房者从观念上重视起日照时间,才能确保自己买到温暖而舒适的“阳光光房”。

 

济南日照新规111日起实施 11月1日,新修订的《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新规规定,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zd0}不超过150米,该规定为省城的采光权纠纷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采光权新规将所规范和调整的生活居住类建筑范围,扩大为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今后凡在济南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的建设工程项目,如果对上述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那么这些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zd0}不超过150米。

  该条规定的意思是,如果在生活居住类建筑附近新建一个100米高的建筑,那么就要以该欲建建筑位置为圆心,以{zd0}不超过 150米的长度为半径,在这个建筑周围画扇形,在扇形区内的建筑属于被遮挡建筑。开发商必须对被遮挡建筑的采光时间进行论证,确保被遮挡建筑的采光权,国家规定是大寒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2小时。当然,对于日照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并不是阳光照到窗户就可以,还有具体的投影面积。

  另外,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将建筑使用性质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低层简易住宅三类被遮挡建筑可不纳入日照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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