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全市近3万名困难群众发放{dy}季度临时价格补贴296万元,每人可获补贴105元。 今年以来,我市价格总水平较去年有所回落,但受外部环境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仍在高位运行,一季度,CPI累计上升4.1%,其中1月、2月、3月分别为4.8%、3.4%、4.2%,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正常生活水平不受价格上涨影响,我市继续实施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下称联动机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全市近3万名困难群众发放{dy}季度临时价格补贴296万元,每人可获补贴105元。 根据联动机制规定,此次补贴标准属首档标准:即当我市CPI涨幅为3-5%(含下限,不含上限)时,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居民{zd1}生活保障金的10%。目前我市困难群众{zd1}生活保障金标准为350元/人,据测算此次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补贴的时限为2012年1-3月,三个月一次性发放105元/人。补贴对象包括我市的城镇、农村{zd1}生活保障对象及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和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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