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泰 1Z-31型耕整机
产品三包实施细则
北 流 市 恒 泰 机 械 厂
地址:广西北流市民乐镇会众村
邮编:537403
传真:0775-6665168
售后服务联系电话:0775-6663668
售后服务投诉电话:0775-6665168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购买和使用我厂的产品。
请您务必保存好本证和购机收据: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和保养产品:
您对本厂生产的耕整机的产品及售后服务质量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本厂销售科联系:
1、“三包”须知
1.1您购买本厂的耕整机产品万一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本厂将按本三包凭证承担为您保修责任。
1.2请您在填写“销售记录”时内容必须真实,字迹清晰,若因资料不符或字迹潦草而影响三包服务的应由用户负责。
1.3请您在购机后必须保存好“三包凭证”和购机收据作为保修凭证。遗失不补,过期作废。
1.4无论您在何处购买本厂的产品均可得到本厂售后服务网络的完善服务,需要时请致电或来函本厂售后服务部,我们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您解决问题。
2、保修期限:我厂生产的产品在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常使用情况下按以下规定的使用期内实行保修(即免费给予修理或更换零件,但不包括易损件)。
2.1整机≤12个月
2.2主要部件≤12个月(主要部件为:变速箱箱体、行走箱箱体)
2.3配套柴油机按配套柴油机生产厂家的“保修卡”执行。
3、例外条款,下列情况发生的损坏,不在我厂保修范围
3.1无购机收据作为保修凭证的。
3.2非我厂生产的,经核实为仿冒产品的。
3.3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因使用、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如购机交付后运输中装卸不善造成的损坏、使用条件超出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超速超负荷使用、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磨合运转、检修、调整、紧固,内然机匹配不合理、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料等。
3.4因自行改装、自行调整、拆卸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不允许自行调整、拆卸的部位和零件造成的损坏。
3.5“三包凭证”和购机收据上的产品规格型号、编号与要求“保修”的产品规格型号、编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3.6发生故障后,未保持损坏原状,或者未征得本公司同意而自行处置使对故障原因无法作出技术鉴定的。
3.7使用了非本公司的零部件而造成损坏的。
3.8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水灾、火灾、雷击、地震、自然老化等造成损坏的。
3.9因用户无法使用或未使用本机而造成的损失(如行业损失、商业损失或长期闲置待)。
3.10超过保修期的。
3.11“三包凭证”的“销售记录”页未填写和未加盖销售单位公章的;
3.12易损坏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易损件见附表
3.13例外条款的解释权、修改权归北流市恒泰机械厂所有,如有争议按{zx1}颁发的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