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908-2005 代替GB 5908-1986
石油储罐阻火器 Flame arresters for petroleum tank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5-09-14发布2006-04-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储罐阻火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汽油和煤油等轻质油品储罐上安装的石油储罐阻火器(以下简称阻火器)性能的评定和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 2--2000,egv IEC 60079-1:1990)
GB/T 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T 9112 钢制管法兰类型与参数
GB/T 9438 铝合金铸件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句装涌用枯术秦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阻火器 flame arrester
由阻火芯、外壳及配件构成用于阻止火焰(爆燃或爆轰)通过的装置。
阻火芯 arrester element
在规定条件下允许易燃、易爆气体通过而阻止火焰通过的部件
6 要求
6.1 外观
6.1.1 阻火器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外表面须进行防腐蚀处理,防腐涂层应完整、均匀。
6.1.2 标牌应牢固地设置在阻火器的明显部位
6.1.3 在阻火器的明显部位应{yj}性标出介质流动方向。
6.2 材料
6.2.1 阻火器壳体应采用碳素钢、铸铝制造,其性能应符合GB/T 11352,GB/T 9438的规定,也可采用机械强度和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
6.2.2 阻火芯宜采用不锈钢制造,其性能应符合GB/T 4237的规定,也可采用机械强度和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
6.2.3 阻火器内及连接处的垫片不得使用动物或植物纤维。
6.3 耐腐蚀性能
6.3.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阻火芯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阻火器阻爆性按7.6.1~7.6.7的规定试验时,,应能阻火。
阻火芯材质为不锈钢的阻火器无此项要求。
6.3.2 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阻火芯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阻火器阻爆性按7.6.1~7.6.7的规定试验时,应能阻火,。
阻火芯材质为不锈钢的阻火器无此项要求
6.4 强度
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阻火器壳体强度试验,阻火器壳体不应出现渗漏、裂痕或{yj}变形。
6.5 阻爆性能
按7.6规定的方法进行13次阻爆试验,,试验时间不超过3天,阻火器应每次都能阻火。
6.6 耐烧性能
按7.7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烧试验,阻火器应能经受1h耐烧,试验过程中应无回火现象
6.7 连接形式
6.7.1 阻火器的连接形式应为法兰连接,并符合GB/T 9112的规定
6.7.2 阻火器壳体上连接部分隔爆接合面的间隙要求应符合GB 3836.2的规定。
6.8 压力损失、通气量
6.8.1 阻火器的流体压力损失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
表1 压力损失
罐内压力/Pa 295 540 800 980 1300 1765 2000
压力损失/Pa 10 11 16 20 26 36 40
6.8.2 阻火器的通气量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通气量
公称通径/mm 50 80 100 150 200 250
通气量/(m3/h) 150 300 500 1000 1800 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