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所属地区:河北
项目名称: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编号:SGXY-2010-ZBT101-20)提交密封的有竞
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投标人承担所提供如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监控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
运行及验收技术服务和现场培训等工作。
{dy}包(孟家梁风电场):单机容量为2MW级,上下浮动不超过10%(含10%),机组台数按总容量50MW计算,但总容量不大于50MW;
第二包(小东梁风电场):单机容量为1.5MW,机组台数33台。
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包中的任何一个或两个包进行投标,分别报价;但对任何一个包的部分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期:
{dy}包(孟家梁风电场)的交货进度:自2010年6月15日起{dy}台风机交货,保证至少每两天一台的交货进度。
第二包(小东梁风电场)的交货进度:自2010年6月15日起{dy}台风机交货,保证至少每两天一台的交货进度。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境内买方指定的地点。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设计、生产制造及研发能力,具有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
务人员;
(7)具有类似投标设备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须提供经用户签字盖章的有效证明文件)。
3.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
联系人:沈洁
手机:13051150030
联系方式:010-86731079
010-69390160
E-mali:zbsww004@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单位:华能电力设备物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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