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加工场老板骆某交代,该加工场主要从事生产猪油、腌制猪皮的经营,原料都是从三水范湖、三水乐平等市场低价收购的,他无法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称产品一直未曾销售出去。
屠管大队现场查扣用于榨猪油的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猪肉106公斤,尚未腌制的猪皮5张,将该加工场老板骆某带回分局继续询问调查,对现场封存的14吨猪油和215张猪皮进行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