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官_Sydnnie_新浪博客

    不知道是否与自己一次曾经挫败的面试经历——十几个高管在偌大的会议室一端面无表情地端坐,一言不发,只有一个级别{zd1}的管理者在边上提几个大而常规问题——有关,我在面试应聘者的时候,现在,总会试图与他们达成一个真正的沟通。我总觉得,一个真正的沟通,才能真正了解应聘者的长处和短处,对公司和应聘者,才都是公平而有效率的。

    但是,经历了8月5日下午的面试之后,我对自己的这一心态产生了怀疑。

 

    这位应聘者是中央财经大学涉外会计专业94届毕业生,1973年2月14日生,已经37周岁了。此前,换过5份工作,最短的工作期限5个月。

    他的左脸上有一个小坑,象xx又象是很深的酒窝。作为应聘者,脸上没有诚恳却嘲讽地微笑着。坦率地说,看到的{dy}眼我就不喜欢。

 

    但是,我认为一个合格的管理者,用人不应该基于自己的好恶,而应该只考虑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团队适应性。所以,我先问他,在他的理解中,他应聘的这个岗位需要哪几方面的技能?

    他得意洋洋地说,自己的英语很好,翻译过一本书。拿过来一看,是一本关于女性的风月册子。

    然后又说,自己的专业技能很强。

    我告诉他,专业技能和语言水平,逻辑上不是一个层次的概念。语言水平就是专业技能的一部分。

   

    他的英语口语水平,已经由集团全球事务经理在{dy}轮面试过。出于对同事的尊重,我没有考查他的英文水准。只是一一列举了这个岗位需要的4方面知识,指出即使按他自己的描述,他也只具有2方面的技能。而欠缺的那2方面技能,如果不能迅速入门,根本无法开始工作。

    我告诉他,公司会提供培训。但培训的目的,主要是帮助大家提高工作水平,以及入职之初的适应。从根本上说,公司不是收费培训机构,支付工资要招的是能很快投入工作的员工。

 

    我问他的期望薪资,他说是“税后7500元+五险一金全部公司支付”。我告诉他,根据公司决定,他应聘的部门享有人事和薪酬的决定权。而我们的决定之一就是:一切薪资,均是税前概念。五险一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也不会代缴。我们认为,这符合国家的法制原则。

     我告诉他,如果他符合我们的要求,以Total的总量来看,我们可以满足他的薪资要求。我们还有一系列的激励制度,他在这个基本薪资之外,还可以争取得到许多奖励,工资所得xx可以超过1万——前提是,他真的具有我们需要的能力。

 

    我告诉他,公司规定:试用期2个月。当然,也许2周、3周,我们觉得他合适,他就可以提前转正;反之,也会被通知不再试用。

    他说:“我建议,按北京市统一惯例,试用期1个月。”

    我愕然,然后告诉他,试用期的期限,是集团的制度,也是集团总裁亲自规定的。不只他作为一个最基层的岗位应聘者,没有资格质疑,即使以我的身份,也无权质疑。

    他说:“我不是质疑,是建议。”

    我告诉他:“这不是你该提的建议。什么是你该做的、什么是你可以做的、什么不是你该做的,你应该有基本的概念。”

    他又道:“这是劳动法的规定!我们以前单位的人事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我指出,劳动法根本不是这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长短是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的,从1个月到6个月,都是可以的。

     我同时指出,这反映出他的缺点:道听途说,不求甚解。这对他申请的这份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大问题。如果他关心一项法律规定,应该去找最xx的渠道查证。比如,关于这个试用期的期限,就应该自己去看《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凭“以前单位的人事”的只言片语来和我争辩。

 

     {zh1},我说:“我们现在已经明确,你最多只具有我们这个岗位需要的4方面知识中的2项。你的逻辑性、严谨性都不足。如果我们还是愿意给你一个尝试的机会,试用期内,你能接受的{zd1}薪酬是多少?”

     他有些不自信,小声道:“7千,税后。”

     这回我是真郁闷了。我说:“你可以提9千,税前;但不能提7千,税后。因为我此前已经清晰地告诉你,我们的规定是,我们的工资架构中没有‘税后’的概念了。你仍然坚持这样的概念,让我感觉你根本没有认同和接受团队规章制度的意识。”

      他似乎受了刺激,大声道:“我现在还不是你们的员工。我与你是平等的!”

 

     平等?

     呵呵。原来他不是来求职,是来追求平等来了?

     我平静地说:“如果我的说法让你不快,我很抱歉。但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继续谈下去了。”

     他一下子站起来,昂首道:“我也正有此意!请把我的简历还给我。”

     我告诉他,这是他填写的我们公司的简历表格。我可以还给他,但请当场撕毁。因为求职材料不允许带出公司。

     他立即撕了。然后,拎着碎纸,冲到此前面试他的集团全球事务经理办公室,夸张地深握一下手道:“谢谢你!我走了!”

     下班时,我听到转述,他走出公司时告诉前台的同事说:“刚刚面试我的那个什么总,当着我的面在背后说其他同事的坏话。我不喜欢这样的公司氛围!”

     天!这是37周岁的男性应聘者?这分明是一个可以当面造谣、诋毁上司的长舌妇!

 

     晚上加班。走出公司的路上,谈及此事。同事提醒我,没有必要对应聘者这么实诚。

     我认同。

     孔子说:“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君子不失人,亦不失言。”

     我失人不多,但失言很多。总以为自己拿一腔真诚,可以换得别人的真诚,至少也不会有负面效果。但事实上呢?有几个人是能够以真诚来回报真诚的?

     品牌总经理如此,面试的人也是如此。同事说,80后就是特别自我。

     我想,这与是否80后倒没有多大关系。不管是70后还是80后,人只分视野开阔、能正确认识自己对待批评的,和视野狭窄、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对待批评的。

 

     拿一腔真诚,对所有人,就相当于拿一把钥匙,想开所有的锁。实在是愚蠢的想法。

     何况,你要开的,只是自己需要开的锁而已。

     值得你真诚相待的,你才真诚;

     不值你真诚相待的,公事公办就可以了。

 

     从现在起,我要调整自己。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先想清楚、看清楚对方是不是可以真诚相待的人,然后再确定该以几分真诚相待。

     至于面试,问几个问题,了解清楚自己想了解的信息,这就够了。不要让应聘者看出自己的好恶。想用的人,可以多聊几句;不想用的人,浪费时间和脑细胞干吗?

     你没有义务、没有可能——何况你也没有兴趣——去普渡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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