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矿物学上玉石只有两种,一种叫“软玉”,即俗称“新疆玉”或“和田玉”;一种叫“硬玉”,即俗称“翡翠”。有些学者认为“玉”只有上述两种,其他的都只能算是“玉石”或“彩石”。持这种观念的人忽视了一个客观上的事实:在古籍和一般人的观念中,“玉”是文化学上的大概念,并非特指软玉。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玉,石之美兼五德者”。其中“五德”是指:坚韧的质地,晶莹的色泽,绚丽的色彩,致密而透明的纹理组织,舒扬致远的声音。凡具有这五种特点的美石,都被认为是玉。因此,传统的“玉”概念与矿物名称不同,包括如下一些具体内容:把硬度特别高、色泽特别好、在国外被称为宝石和钻石的矿物晶体泛称为“玉”,把不属于非金属矿物的珊瑚和珍珠也泛称为玉;把一种有机物化石——琥珀,也泛称为玉;把蛇纹石、绿松石、孔雀石、玛瑙、水晶、桃花石、芙蓉石等泛称为玉;把硬玉——翡翠也泛称为玉。这种观念在玉器行业是很流行的。
但“玉,石之美”也有许多特别,如像青田石、寿山石、菊花石、田黄石、鸡血石、各种砚石都是美丽而名贵的石头,但历来不属于“玉”的范畴。究其原因,大约是与这些石头质地较软,加工制作方法又与玉器不同,产品自有其独特的用途和风格,并已成为各自独立的行业有关,这也说明传统“玉”概念还常常与硬度较高的石头有关。
总之,在玉器行业说到“玉”时,应当从中国文化学的角度来理解玉的概念。我国玉器有近万年的制作历史,在远古时代就形成了“美石即玉”的玉材观,在春秋战国时期才逐步树立了以和田玉为真玉,而其他地方(包括广东、南方)出产的玉材为非真玉的玉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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