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有了微薄才会冷落这里。
但非能排除喜新厌旧了一阵子,矢志迷恋了一阵子微薄的心理。
毕业一年后的第三份工作,厦门FAA自由者汽车俱乐部,市场推广部。
我深知频繁的工作变动于己本身无益,但是尝试了这些,才能尽可能了解自己的所需。
很长的一段时间直至现在似乎也未能全然明白工作的意义。
所以才在人生的岔路口,有过徘徊,有过选择,有过迷惘,有过失望。
兴趣爱好确实比高薪闲适更令我着迷。
有个朋友的经历,大一加入学校乐队,
大二为了梦想,补贴乐队开始赚钱,从商演到体力活,从小卖部到外卖,逐步月收入丰厚。
大四毕业投身广告公司,白天做设计晚上兼职现场经理,直至一年后的今天拥有自己的店。
他只是淡淡的说,我读的是一个自力更生没有给父母丢脸的大学。
没有看过天空慢慢亮起来的人。不能体会到。
那种平凡微妙。却又宏大的重生感。
自私的讲,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懂,
不凭借地理优势、外借关系、快捷方式等等,一个人一步步走来,
需要的勇气、决心乃至坚持是大到常人无法想象的。
所以每当看见那些必须努力和坚守的人,都会觉得相惜欣赏,格外闪耀。
这类人,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不需要物质来证明自己所拥有什么。
人生的每个进化的阶段,都全力去参与了。
这些实实在在的人生,像烙印在身体上的tatoo,丢不开,洗不掉,擦不去。
19岁,高考毕业,步入大学,{dy}次的演出50元酬劳,我发现自己有了赚钱的能力;
20--21岁,大学在读,做自己喜欢的事,象征性的接受些生活费,每个月有足够的演出赚钱,假期买好礼物给家人,把自己养活的足够好;
22岁,毕业工作,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不再向父母取钱,依旧兼职接主持,仅够能维持吃穿住等生活开支,养活自己;
23岁,工作一年,做自己喜欢的事,接外公外婆来厦门度假,尚够安排二老吃住;
23岁半,入职三个月,全力以赴完成现有的大项目,实现自我跨度的飞跃;
24岁,要努力工作,把喜欢做的事变为擅长的事;
25岁,可不可以让我,在适合的年龄,爱上一个人,然后爱他一辈子,结婚生子,相夫教子。
26岁,学习,充电,旅行,帮助他人。
你的工作,就是你生命石像。
它之为美,为丑,为可爱,为可憎,
全xxx自己之手。
做每件事,写每一封信,出售每一件商品,
每句谈话,每个思想,每种动作,
都仿佛是凿石的一击,
可以美化你的石像,
也可以损毁你的石像.
当我发现自己开始习惯投入繁忙的工作并且不再为之抱怨的时候,
我才知道,爱上它的坚定。
应当是这样。在这般白茫茫的雾中站着。
你优雅又强大。你是独立生命体。
四周山水褪色。土旷人稀如乱世。
你站在那里。大雨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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