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九一级一班同学联谊会
章
程
(本章程经2010年7月30 日全体同学会议讨论通过)
{dy}条
为了给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九一级一班同学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增进同学感情,延续同学友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全称为:“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九一级一班同学联谊会”(以下简称“同学联谊会”)
,“同学联谊会”是所有原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九一级一班同学组成的联谊群体。
同学联谊会宗旨:加强联系、增进友谊、相互关照、携手并进。
口号:有事没事常来往,大事小事常商量。
第三条 会员组成:
(一)同学会员为所有原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九一级一班同学。
(二)特别会员为班主任及原工商学校老师。
第四条 同学联谊会的一切活动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内容。
第五条
同学联谊会成立理事会(简称:理事会)为同学联谊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六条
理事会负责策划组织各项活动,分析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决定同学联谊会的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同学联谊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交流与合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同学联谊会同学会员进行联谊及其他活动;加强本会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七条
所有原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九一级一班同学都应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八条
同学会员的权利
(一)同学会会员享有参加由理事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同学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三)同学会员享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四)遇天灾xx有申请同学联谊会进行资助的权利。
第九条
同学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同学联谊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联谊会以及同学会员的信誉和形象,互通同学会员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三)积极捐助同学联谊会活动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联谊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
同学联谊会的{zg}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常设机构为理事会。全体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占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
全体会员大会职责为:
1、选举或罢免理事会会长、理事及秘书长;
2、制定和修改同学联谊会章程;
3、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组成
1、会长1名,为同学联谊会总负责人,负责全体会员联谊会的策划、召集和组织工作。
2、理事5人,负责联谊会活动的策划、召集和组织当地同学及其他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3、秘书长1人,负责联谊会的具体组织实施会员联系、会费管理、日常事务处理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4、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五年为一届,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会费分为年度会费和专项活动付费,年度会费原则上每人{zd1}认缴200元,专项会费由活动筹备组预算后统一收取。
会费列支会费范围:会员集体友情往来;大规模集体聚会开支;资助遭遇天灾xx的会员。小规模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第十三条
活动基金的筹集
(一)活动基金由理事会动员同学会员募捐,然后统一由活动筹备组或秘书长管理。
(二)同学会员募捐活动基金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积极倡导主动多捐。
第十四条
活动基金主要用于同学会员聚会及有关重要活动的开支。
第十五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要有明细,由秘书长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会公布筹集和支出情况。
(二)同学会员聚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
(三)大额开支由理事会讨论审批,开支票据必须有两人或多人以上经办并说明事由,然后向理事会审核报销。
第十六条
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届届有主题,次次有新意,要把每次聚会都办成能凝聚感情、增进友谊、催人奋进、享受人生的盛会。
第十七条
原则上每5年应至少组织一次活动,鼓励小范围会员自行聚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成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特权,不享受任何待遇。
第十九条
有关同学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秘书长,以便联系。
第二十条
理事会组织同学会员聚会和活动,同学会员要遵循“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主动参加。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同学会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然后由理事会进行讨论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并从理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