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综合案例一_张海峡_新浪博客

    某研究所工程师安某接受A公司的委托,利用A公司提供的资金等物质帮助,在工作之余为A公司发明多功能电子笔。双方约定安某为该多功能电子笔的发明人,A公司在安某完成该发明后一次支付安某酬金20万元。安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终于完成该发明,并交付A公司。A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安某支付了酬金。安某接受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后来,安某又与B公司就同样的发明接受委托,订立委托开发合同。在安某与A公司联络的过程中,被B公司发现,于是,B公司提出撤销该发明委托开发合同。

    A公司获此发明后,即向专利部门申请发明专利,安某得知后提出异议。安某认为该发明属于委托开发研究完成的成果,双方对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未作出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研究开发人,其本人就该发明具有申请专利的权利,请求专利局驳回A公司的申请。A公司则辩称,安某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最终专利局认定,安某完成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A公司,并依法定程序授予A公司专利权。

    A公司获得该发明的专利权后,与C公司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约定除A公司继续实施该专利外,仅许可C公司有权实施该专利。之后,A公司与D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双方共同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专利权转让手续。

    E公司在A公司申请该发明专利之前,已经从国外公开出版物上了解到该电子笔发明,经试制成功,批量生产并发给本单位的职员使用。E公司得知A公司获得该发明专利权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认为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请求宣告A公司的该发明专利权无效。A公司反驳称,首先,对国外出版物上发表了该发明,本公司尚不知晓,本公司是委托安某完成的该发明;其次,E公司虽然已经使用,但xx于本单位,并未公开使用,因此该发明没有丧失新颖性。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双方约定安某为该发明的发明人是否正确?为什么?

(2)B公司是否有权撤销合同?

(3)A公司与安某关于专利申请权的说法哪个正确?请说明理由。

(4)A公司与C公司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属于何种方式?在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D公司可以要求A公司停止实施该专利吗?C公司能否继续实施该专利?请说明理由。

(5)A公司取得的该发明专利是否不具备新颖性?如果宣告该专利无效,A公司应当如何向C公司和D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

(1)双方约定安某为该发明的发明人是正确的。因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安某是该发明的完成人,是对该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B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因为安某采取欺诈手段,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同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B公司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3)A公司的说法是正确的。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安某既接受了A公司的委托,执行A公司交付的任务,又主要利用了A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安某的发明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4)A公司与C公司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属于排他实施许可。在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D公司可以要求A公司停止实施该专利。有关合同法律制度规定,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可以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公司能够继续实施该专利。有关合同法律制度规定,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

(5)A公司取得的该发明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关于授予专利条件中新颖性的标准采用混合标准,即关于出版物的公开采用世界性的标准,而其他方式的公开,采用本国标准。因A公司的发明在申请日前已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了,所以丧失新颖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专利权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据此,A公司本着公平原则,应当向C公司和D公司分别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已投稿到: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郑重声明:资讯 【专利综合案例一_张海峡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