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23:12:18 阅读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事实证明,我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今天下班回家,LG就给我说在门口碰到物业主任了,变卦了,物业主任搬出了08年小区业主的那次xx,仍然坚持不再给我们办理停车卡。
话说08年我们小区的停车问题就已经比较的突出了,物业对业主搞了一次调查,然后公布结果说有超过60%的业主都同意停止办理包月停车卡,从此便不再办理了。当然也有那些能量大的人依然通过各种渠道还是办到停车卡。
我一听到LG说物业主任变卦了,相当之气愤,问明了情况后,立即给物管主任打了电话。主任接了电话态度依然不温不火,我问他:“请问我们星期天达成的协议,凭房产证和行驶证办理停车卡,什么时候给我们办理呢?”
主任搬出了08年的调查结果,我说:“那么,你们有没有统计过在这表示停止办卡的60%业主里,有多少是已经有卡了的?”我们小区住户796户,已经有超过500张停车卡发出,那么永远都会是占多数的人表示同意停止办卡,这个结果显然是对还没有办到卡的业主不公平的。主任说他们明天会重新再征求业主的意见。我说,好,那么请对数据进行合理的统计,必须给出有多少人现在已经有卡了,在表示不同意继续办理停车卡的业主中有多少是已经有卡业主,才能说明这是不是一个公平合理的调查结果。因为《物权法》第74条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主任说,他不能保证每个业主的公平。我说,那我们办事的依据是什么?业主共有的权利是《物权法》明文规定了的,即便是我们到了房管局或者最坏的情况,我们到了法院,依据也应该是法律。
主任又说,这个小区车位本来就不够,这不是他的责任。我说,小区车位不够,这的确不是你的责任,是开发商的责任。但是如何在保证业主需求的条件下,对这近400个车位进行合理的管理,这是你的责任。我们星期天已经协商好了的,每个业主凭房产证和行驶证办卡。然后物业方进行管理,取消临时停车,当小区里车位停满的时候就不再放车进入。这是你们应该做到的管理责任。现在是晚上7点半,我在我家阳台上能够看到,就我家楼下都还有7、8个车位,这说明只要我按时下班回来是有车位的。至于我某天晚上出去耍回来晚了,小区车位满了,被你们拒绝进入小区,这个我认,因为是我自己的责任。但是你不能剥夺我办理卡的权利。
{zh1},我说,我同意你们明天再次征求业主意见的做法,但是如果你们征求了意见以后仍然不能拿出一个公平合理的法案,我就只能认为你们物业项目办能力不够,不能给业主解决问题,那我就只能到你们公司,到区房管局物业纠纷管理处进行投诉。主任说,这是你的权利。
整个通话持续近20分钟。LG说他都有点震惊,这是他认识我以来{dy}次看我吵架。我说,我也不是吵架,我是合法合理的争取自己的权利。
后续措施:明天上班,给物业公司打电话,希望公司能敦促小区项目办尽快给我们解决问题。下班后看看是否有贴出告示征集业主意见,再给主任电话看其态度。如果仍是推诿态度,仍没什么进展,后天就向区房管局投诉。
敬请关注我们这样的无权无钱的普通群众争取一张小区停车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