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 49号)和《关于印发<制度暂行规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95号)精神,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执业准入制,经和有关机构商定特举办该考前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情况介绍
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考试。首次考试安排在2010年10月23、24日两天。考试合格,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报名条件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考试及培训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共计四门课程。
四、报名及培训服务
1、我们将提前通知报名时间并全程免费代办报名、资格审验及考务。
2、培训时间从 7月17日开始,每个xx两天共8天。由注册物业管理师命题组成员和国内领域的xx专家授课,确保学习效果。
3、因故延误上课的免费补学下期课程;未通过的科目第二年免费重学。赠送考前串讲及相关考试资料。
4、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免费受邀成为中国建设培训协会的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享受会员服务。
5、培训费:2600.00元(不含教材、参考资料费、食宿); 教材费160.00元/套(四科教材和一本考试大纲的定价总额)。
6、请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回传,也可用电话或E-mail报名。
7、请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联 系 人:贾老师
咨询电话:010-52218853
邮
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甲45号鼎恒中心写字楼17G(六、日均可接待)
注:具体培训学习地点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首批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预报名回执表
(此表可复印、复制,请填写清楚并回传至010-52218853 或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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