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27 08:13:17
来源:
北京英才网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在职业病高危行业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昨日市常务会议通过了《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
目前,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涉及军工、化工、医药、电子、石英砂加工等多个行业,数量繁多,且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简陋,缺乏必要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得不到保障。特别是户县、周至县一些石英砂加工厂,职业病危害尤其严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
同时,大量的农民工缺乏职业病防护技能,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工艺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为此,市政府昨日通过的《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通过强化行政监管,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全面推进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用人单位要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用人单位要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积极xx,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必要的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监督其正确使用。对劳动者进行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TAG:
评分:0
显示全部
内容
昵称
提交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