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会展业中,重展览、轻会议
人们虽然经常提到会展业,但在实际工作中,都是重展览,轻会议。从统
计资料上来看,也是展览的数据多,会议的数据少,这说明目前国内对会议业的重视程度尚不及展览业,其突出表现就是专业的会议策划和服务公司未成气候,缺乏专业会议组织者(PCO)。
(二)把会展和旅游混为一谈
会展旅游只是会展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后的一种旅游产品形式,或者说是旅游企业实现经营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不能称其为产业。在会展发达国家,一般将会议业和旅游业归口在会议旅游局或观光局下进行统一管理,展览业则作为一个单独的行业。
(三)会展业是旅游业的一部分也有专家认为,“会展业是当今世界都市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观点存在明显的漏洞,因为,无论是旅游主管部门开始专门研究会展活动对旅游业的作用,还是各大旅游企业纷纷拓展会展旅游业务,都不能改变会展活动的信息交流或产品展示的性质,这一点与旅游活动有着根本区别。相反,这些现象只是说明了会展活动对旅游业的巨大推动作用,而我国在旅游业介入会展活动方面还做得远远不够,其直接表现就是会展旅游发展的明显滞后。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所谓会议,是指人们怀着各自相同或不同的目的,围绕一个共同的主题,进行信息交流或聚会、商讨的活动。一次会议的利益主体主要有主办者、承办者和与会者(许多时候还有演讲人),其主要内容是与会者之间进行思想或信息的交流。
展览会是一种具有一定规模,定期在固定场所举办的,来自不同地区的有组织的商人聚会。根据展览内容的不同,国际博览会联盟(UFI)将展览会分为三类,即综合性展览会、专业展览会和消费展览会。一次展览会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和专业观众,其主要内容是实物展示,以及参展商和专业观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商贸洽谈。
所谓旅游,是指人们出于和平目的的旅行和逗留所引起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在旅游目的地定居和就业。一次旅游活动的顺利完成主要依赖三个要素,即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和旅游业,其根本特点是旅游者的异地流动性(包括异地消费),这一点与会议、展览会极为相似。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三个结论:其一,尽管目前国内普遍采用“会展业”的提法,但会议与展览会在主体内容和运作方式上存在本质的区别;其二,会议、展览会与旅游活动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的,但绝不是简单的等同或包容的关系;其三,会展活动和旅游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服务对象的异地流动性,这为两者在具体运作上的合作提供了基础条件。因此,会展业和旅游业之间可以谈对接或互动,但绝不能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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