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警务工作人员(辅警),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为辅警;招聘人数为888人(其中女性约占10%)。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含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有志于社会治安工作,具有独立在社区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以放宽报名条件:
1、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
2、具有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的。
3、具有治安工作经验的。
4、具有计算机操作上岗证的(初级或初级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地点:
(1)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466号广州市江南中学。
(2)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各派出所。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3张及《海珠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报名表自行在广州金盾网
(二)资格审查及能力初评 所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环节,资格审查和能力初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行政管理、文字处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治安管理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递 补人选须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主要考核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核,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 予录用。 四、录用和待遇 1、拟录用的应聘人员,由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录用人员的待遇为月工资总额2100元/人(不含单位缴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及其他费用)。 五、注意事项 进入招聘各环节的人员名单以及相关的考试、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我局将在广州金盾网
联系人:(刘智敏83117742 吴锦田84221628) 附《辅警报名表》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右击→目标另存为...) http://www.hzrcw.com.cn/zpxx/sydwzp/201007/P0201007263262796870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