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危险作业的范围是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有造成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其范围为: 1、 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具、物品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2、 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3、 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其他作业; 二、 必须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三、 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 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五、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六、 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七、 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八、 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九、 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十、 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十一、 临时用电必须作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 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地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十二、 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十三、 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暴、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十四、 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xx下方及周围易燃易暴物品,并用阻火板接住火花。 十五、 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十六、 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作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