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化文化产品缺失,明星演唱会票价焉能不高?
---郑渝川,2010.07.21
近三年来,北京地区大型场馆演唱会的平均票价分别为712元、456元、571元,已经高于国外许多大城市及我国港台的演出平均票价。定于今年10月在京沪两地举行的王菲复出演唱会,票价再创新高,票价从300元到2500元不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港台xx同期在香港、内地分别举办的演唱会为例,香港红馆演唱会票价在150-500元之间,480元的票可以坐到{zh0}的位置,近距离看偶像,甚至xxx与之互动;但在内地,480元的票只能在场馆远端座位上,用望远镜看。(《中国青年报》7月20日报道)
按照《中国青年报》转述的业内人士说法,内地市场演唱会票价高、俨然xx精英消费的情况,一个重要原因是知名艺人出场费被哄抬,而这背后的主要推手正是热衷于举办明星演出、将该类活动包装为政绩工程、不计成本得失的一些地方政府。
这样的解释合乎人们的常识判断,并不难理解,但问题是,为什么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准地方公款操办营业性演出的限令甚至禁令没有落到实处?除了自上而下的威慑和处罚效力不足之外,还能否找到别的原因?颇具悖谬色彩的是,如果一级一地基层政府的社会治安、基础教育等公共产品供给不是那么糟糕,那么其在不断主办各种名头的营业性演出的过程中,当地民众并不会如外地的时评作者们想象得那么愤怒,甚至还有很多人真心实意的帮“公款演唱会”的决策者辩护。
基层地方政府热衷于操办营业性演出,其首要目的当然是为了铺陈政绩、招商引资(文化搭台),这当中常常还伴随着具体经办环节相关人等的私利。民众愿意对之理解的逻辑却截然不同,这是因为一些大城市之外,国内许多区域(特别是基层)的社会秩序和文化传统转型,早于经济转型,各地传统、民俗文化的仪式和内容都面临生存危机,由香港和内地几个大城市主导的流行文化予以填补、大行其道,较彻底的重构了民众中许多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文艺品味。中心城市之外的市县乡更多的成为新闻和网络话题的议程对象、而缺乏引导的主动权,固有的文化常常只能成为大城市文化产业挑选的内容和标签。
简单来说,在普通的市县乡,传统、民俗文化很难推出受众感兴趣、兼具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展示(演出)服务,只好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流行文化产品来承担慰藉和娱乐功能。甚至而言,将招商引资作为{dy}要务的基层地方政府,也需要用类似于营业性演出等形式,来表现当地跟得上时代潮流,以取悦投资商。这样一来,人数上并不多的知名艺人(极稀缺),在内地便有了广阔的市场,并因为市场过于广阔,跑马圈地就可以赚大钱,便无需去考虑精耕细作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解决演出市场高票价、知名艺人高出场费等问题,固然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大办演出做法的督导、处置,但若要根治,还是应回到文化、文艺的本来场域。譬如,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确保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充分,一级一地的公共文化产品应当首先立足于对本地区传统、民俗文化资源的发掘。从源头上加大文化产品供给的总量、拓宽各阶层各年龄段公众的选择范围,增强各地演出主办机构在与知名艺人、经纪商谈判的主动权。只有全国各地巡演的出场费降了,艺人在京沪穗深这样的大城市举办演唱会的要价才会降低,粉丝们才有机会以更低成本与偶像“亲密接触”。
在此基础上,国家和各省可考虑以税收杠杆、补贴政策,增加对公益性及平民化、低票价展览、演出、文化品牌衍生商品的扶持力度,对中xx营业性演出门票收入实行金额和比例上限更高的累进制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