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监督抽查消防产品459批次,合格437批次,合格率为95.2%,其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抽查45批次,合格41批次,合格率为91.1%。 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惠州市神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MFJL-950)、标称济南华鲁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MFZ/ABC8)、标称嘉祥县工大消防器材厂生产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标称袋鼠灭火器材(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1-A)。 据了解,国家标准规定,2公斤以上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时间不得小于8秒,喷射距离不得小于3米,喷射滞后时间应不大于5秒,喷射剩余率应不大于15%。对于手提式1211灭火器和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其喷射时间均不得小于8秒,喷射距离不得小于3米和1.5米,通过现场喷射试验,可立即判别灭火器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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