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23日08:39 来源:
xx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一个男网友,网友让xx多带些钱,准备去合伙做服装生意。两人在新郑某宾馆约会时,男网友哄劝xx洗澡,男网友却乘机将她包内的钱偷走。7月21日,河南新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0元月初,新郑市30岁张某在网上认识了网名叫“网住你的心”的网友高某,张某被高某风趣幽默言谈产生了好感,她通过与高某聊天了解到,高某自称是漯河市人,今年45岁,在漯河市做服装批发生意,并吹嘘自己服装生意有时{yt}能赚上万元利润,眼下正无事可做的张某对高某十分敬佩。高某见达到目的,就对张某说,他最近在北京有一批服装生意,保证能大赚一笔钱,问张某愿意不愿意合伙。并让张某尽量多带点,将来赚了也好多分给一点,张某已经xx信任了高某,她背着丈夫拿出家里4000元,又向朋友借了2000元,准备与高某一起合伙做生意。2010年3月25日,张某带上6000元钱,来到两人约定的新郑汽车站,见面后,高某称忘记带身份证,需用张某身价证开一个房间,张某把身份证交给的高某,高某用张某的身份证在新郑某宾馆开了一个房间,两人开了房间后,高某就连忙问张某,你把钱带来了没有,毫无戒备的张某如实告诉了高某,自己带的6000元都放在提包里。
高某得知张某带的钱后,关心地对张某说,你先洗个澡,我在外边等你。张某不知道高某与她约会是假,偷钱才是真,高某乘张某在卫生间洗澡之际,将张某提包里6000元钱全部偷走,而张某在卫生间毫无察觉。高某临走时对张某说,房间网线上不去网,他要去下面吧台上网,然后,他带着自己的手提电脑下楼,叫了一辆出租车逃走。张某洗澡出来,坐在床上左等右等不见高某回来,她去问吧台小姐,得知高某根本没有去吧台上网,而是匆忙离开。张某上楼连忙拉手提包,6000块已被高某偷走。张某知道自己上当,连忙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张某的描述和网上的有关资料,很快锁定高某,并将高某抓获归案。高某其实是周口市淮阳县王店乡农民,今年50岁,曾因犯诈骗罪于2004年7月20日被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4月1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高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应判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考虑被告人高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记者 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