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广告,实际上就是“广而告之”的意思,让大家都知道,都来买,都感兴趣,是广告的最终目的。今天,让大家了解一个知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适合“广告”的,有些偏偏就适合小众范围的,“窄而告之”。哪些东西适合“窄告”呢?它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对事物、对人均适用)
{dy}:适用面积要小。
比如陈绮贞、苏打绿的歌曲啊;巴宝莉、普拉达的xx品啊;去深山老林、大沙漠旅游啊,网络营销策划论坛等专业性网站啊等等,这些事物的受众面积较窄,但是喜爱它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消费,消费能力比较高,属于忠实客户类型,只要抓住了,无需再扩大范围——在此圈子之外的即使想要消费也没有这个能力。
只要参与了一次户外野营,立刻回有人自称为“驴友”了。听了一首黄龄的歌,就觉得自己是个小资。
第二:适用层次要高,或者吹出来的高。
社会消费者如果可以划分一个层次,那么肯定是一个金字塔形状的。越往上消费水平越高,可是相应的人数越少。“八二法则”指出,世界上80%的财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你将产品的层次提高,对然购买人数少了,但是忠实消费者多了,并且他们的消费可能性远远大于金字塔底层。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酒店给自己标注“星级”?为什么会有某某人士专用的会所?为什么会有各种学位让人不停的往上读?有层次,就有优越感。
第三:价格要贵。
消费者购买产品,一部分是为了产品的使用价值,一部分是为了产品的文化价值。要说使用价值,其实都差不多。你能说出LV的包河蛇皮袋的区别吗?LV还不如蛇皮袋结实、装的东西多。但是为什么一个LV的包可以买几百个蛇皮袋?难道是因为材质不同?制作方式不同?名字不同?广告费花的不同?
这就是品牌的价值!让消费者在多花钱之余心甘如意,而且万一花不到还哭着喊着要买。同理可证,不需要直接花钱的那么进入门槛要高。比如网络营销策划论坛,虽然不用付钱,但是属于专业性论坛,很多知识非本专业人是看不懂的,但是就是冲着看不懂他们才要去。
如果你满足了上面的三种条件,并且让人确信你拥有以上三种条件,基本上你就可以在家里数钱了。做广告也只需要在专门的场所或者针对专人投递,让这些“圈内人士”感受到他们尊崇的地位。
已投稿到: |
|
---|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